宜川县卫生局
关于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服务水平,从整体上提高我县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及水平,根据《延安市卫生局关于2012年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市卫发(2012)37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对口支援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 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吴大庆 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王晓凡 县医院院长
郝彦龙 县中医院院长
邓西勤 县疾控中心主任
苗兴春 县妇保站站长
2、职责
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宣传、监督管理及日常工作。
二、目标要求
通过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开展挂职业务副院长和“技术项目培育制”工作,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整体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使受援乡镇卫生院能够独立开展两项及以上在受援中不能开展的业务工作,农村群众能就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快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并逐步建立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长效机制。
三、项目实施范围、内容
(一)项目范围
项目安排在云岩、集义中心卫生院实施。
(二)项目内容
支援项目原则上通过“技术项目培育制”实施,划分为“内科常见病及多发病的诊治技术项目”、“儿科常见病及多发病的诊治技术项目”、“急诊急救技术项目”、 “临床医学影像技术项目”,每个技术项目应包括受援人员基础理论知识培训、临床操作培训、工作环境改建、工作制度建设等。每个受援卫生院必须选择2项或2项以上在受援前尚不能开展的业务作为培育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是防疫、妇幼专干的理论知识培训、业务工作技能的培训及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的建设。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管理
各支援单位和受援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宣传及日常工作。要统筹规划、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对人员的宣传动员工作,在项目结束后对先进队员开展表彰奖励。
(二)实施方式
派驻挂职副院长,加强科学化管理建设,技术项目培育可采用培训、带教、进修、帮建等多种形式。可由受援人员先到支援单位接受培训,充分利用受援单位的设备、技术、病源等有利条件,提高理论知识和技术水平,再由支援人员到受援单位帮助组建科室、改造工作环境、建立工作制度及规范工作流程,指导受援单位和人员在受援单位独立开展技术培育项目,确保一个工作年度内一个卫生院培育成功2个或以上的技术项目,培育不成功的要无条件继续培育,直到项目培育成功。
1、受援卫生院确定及支援队员选派
按照每所卫生院安排3人进行支援,由县医院负责,派驻挂职业务副院长,县妇幼保健站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派2人组成。各援助单位的支援人员要轮流安排,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支援人员要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能够充分发挥医疗先锋队的作用,通过传帮带,提高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当地农民的实际问题。
2、明确技术项目,签订援助协议
受援卫生院提出需要培育的技术项目。经县卫生局审核后,报市项目领导小组审定。技术培育项目完成后,受援卫生院向县卫生局提出验收申请报告,县卫生局组织专家验收。市项目领导小组进行检查、抽查。
(三)待遇安排
在一年的对口支援期间,支援人员的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其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受援卫生院不向支援人员发放任何补贴及奖金。本项目中的支援人员,在支援工作期间计算为支农时间。并且作为市、县医疗单位医生晋升、副主任医生及县级医疗单位医生晋升
主治医师职称的必备条件。
五、项目执行时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2011年项目在你重叠实际继续执行。
六、 项目监督与终末评估
项目办公室根据实施方案每个月进行一次督导,每次督导督导包括所有受援卫生院的原始情况、项目协议、评估资料、项目现状等原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