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
院(站)长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洛卫聘办发(2013)02号
关于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院(站)
长报名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洛川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院(站)长实施方案》(洛办字【2013】33号)精神,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院(站)长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职位
本次聘任职位共12个。具体为: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菩堤、黄章、凤栖、京兆、石泉、土基、秦关、百益、石头、朱牛乡(镇)卫生院院长。
二、聘任程序
本次聘任采取发布公告、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演讲答辩、组织考察、研究审定、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每位报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职位,聘期四年。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执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2、热爱卫生事业,熟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3、应聘人员必须是卫生系统在编在岗正式职工。
4、县人社部门考核连续两年合格(称职)以上。
5、无违法违纪行为,或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但已被有关部门解除处分。
6、上届任职期间,目标责任制考核排名连续三年在后三名的不得参加新聘。
7、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需要;年龄在47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应聘对象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2012年度党员积分制管理得分必须在80分以上,并按时限、要求完成社区认领任务相关工作。
9、中医院院长、妇保院院长须具有卫生中专以上学历,具备三年以上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副职、乡镇卫生院正职或卫生行政部门副职管理工作经验。
10、乡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卫生初级以上职称。
11、已参加本次续聘、自愿放弃续聘和新聘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聘职位应聘。
四、报名时间
2013年6月25日至2013年6月26日下午6时前。
五、报名地点
洛川县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院(站)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卫生局)。
六、提交资料
1、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名表一份(在卫生局统一领取);
联系人:贠永锋 韩建璞 电话:0911—8380565
洛川县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院(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3年6月19日
洛川县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院(站)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