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区卫函〔2011〕8号
延安市宝塔区卫生局
关于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有关问题的通知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保证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持相关证件、材料到报名点进行确认。
1、提交证件及材料:
(2)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护理、助产专业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2、考生报名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应为原件或有效证件(单纯复印件无效)。申报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
四、考试方式及时间
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及时间 |
专业实务 | 5月21日 | 9:00—11:30 |
实践能力 | 14:00—16:30 |
五、考试收费
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暂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中规定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50元。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