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卫生行风和纠风工作的重点检查内容
一、向社会公示服务承诺的情况
1、各医疗机构要在医院的显著位置或新闻媒体公开承诺内容,公开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向社会作出郑重承诺的情况。建立“医院对社会、科室对医院、个人对科室”的三级承诺机制。
二、广为宣传行业纪律
各医疗机构要通过在医院内张贴公告、住院须知、签订不收送“红包”协议等形式,宣传拒收红包、提成、回扣的八项规定。
三、加强宣传,弘扬正气
1、医疗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
2、行风教育的情况。内容、形式。
3、组织发动 “维护医学圣洁,抵制不正之风”的倡议。通过报刊、媒体、网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4、本单位每月两次上报信息的情况(从6月份起)。
四、继续实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行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试剂的集中采购,规范采购行为的情况
1、参加全省的统一招标和跟标采购工作,严格签订中标药品合同,完成药品招标采购目标任务的情况。
2、在签订药品、器械材料等购销合同时,与经销企业签订《廉政合同》的情况,明确要求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其营销人员不得以回扣、提成等不正当手段促销。医疗卫生机构对给予回扣、开单费的生产经营企业,应予以曝光,停止其进药权。
3、开展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试剂的集中采购工作的情况。推进进口和国产高价值医疗设备、医用耗材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公立医疗机构采购100万元以上的设备、仪器要报市卫生局审批。
五、严格规范收费的情况
l、严格规范医疗服务的收费行为的情况。探索开展单病种收费。
2、改革医疗机构内部财务管理。一是实行由医疗机构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各科室收费和核算的制度。二是取消将承包科室经济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报酬直接挂钩办法。
六、建章立制的情况
1、是否建立科室一手抓管理、一手抓医德医风建设的“一岗双责”制;是否建立医德医风承诺和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和违反承诺的《处罚办法》;是否建立医务人员晋升职称的行风一票否决制等;是否建立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廉洁行医档案,制定医务人员的考核办法。
2、推行医疗卫生单位的办事公开制度的情况。一是实行医疗收费及药品价格公示和查询制度。开展服务必须明码标价和公示,设立电子触摸屏(滚动屏),方便患者查询。二是推行医疗服务计算机管理系统。完善住院费用清单制,推行门诊药费清单制。
3、全面推行医疗卫生单位的规范化服务建设工作的情况。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便民利民和推进规范化服务的情况。服务流程是否便捷。
4、对医生的处方管理和定期审查、监督、通报的情况。
七、开展群众民主评议行风的活动的情况
1、制定评议工作方案(不得原文照转)。
2、聘请行风监督员的情况(名单、电话)。
3、本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找准问题,归纳、整理并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
4、开展问卷调查的情况。包括住院患者和本单位行风监督员的问卷调查。卫生行风的综合满意度是否达到90%以上。
5、行风整改的情况。
6、评议和总结的情况。
八、推进农村医疗制度改革,规范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行医行为的情况
1、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缓解农民医疗负担。
2、抓好农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配送工作的情况。
九、规范卫生执法行为的情况
1、执法中是否存在的执法观念不强、执法为民意识淡薄、廉政纪律松弛以及执法不公、乱收乱罚、吃拿卡要、刁难企业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多头执法等问题的情况(查投诉记录)。
2、是否把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作为卫生执法的重要内容,依法强化监管。建立对医疗机构和人员执业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度的情况;开展问卷调查的情况。
十、探索改革“以药补医”机制的情况
1、医药比例;
2、制定医务人员用高超技术和诚信服务取得较高报酬的有效办法。
十一、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本单位研究行风和纠风工作的记录、机构的建立情况。
十二、加强督查检查的情况
查处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的问题。
成都市卫生局
二00四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