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市卫发[2010]300号
现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司法调解与卫生行政调解衔接配合工作的指导意见》(川高法[2010]390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卫生厅 关于加强司法调解与卫生行政调解衔接配合工作的指导意见.doc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