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合格标准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1〕81号
各位考生:
经四川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四川省2011年度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
各专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55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