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局,厅直各单位,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卫办发〔2010〕621号)和《四川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级职称前定期服务基层和进修学习的规定》(川卫办发〔2010〕96号)精神,严肃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纪律,我厅对省医学科学院•省人民医院、四川省肿瘤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等单位60余名申报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人员对口援助基层服务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采取电话核查(本人接听电话,并陈述其申报职称的相关内容)、实地核查(抽调人员分成三个督查组,赶赴对口支援服务地进行实地核实)、市(州)卫生局协助核查的方式进行。现将抽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省医学科学院•省人民医院、四川省肿瘤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等单位被抽查同志按规定完成对口支援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达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李××、达州市中心医院沈××、刘××、何××、吴××、杜××等6名申报人员未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对口支援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期限,为严肃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纪律,责令达州市卫生局通知上述人员务必于2011年6月底前完成规定的对口支援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任务,待其完成规定服务任务后,再报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对口支援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任务的,取消当年确认资格。
从2011年开始,我厅将进一步加大抽查力度,对未按规定完成对口支援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任务并提供虚假对口支援服务任务证明材料的申报人员,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暂停其三年的申报资格。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对口支援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服务期限不缩水,努力为基层提供满意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