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2008〕19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省直、部属驻穗医疗卫生单位,有关高等院校及附属医院: 为有效做好低温冷冻天气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对工作,我厅紧急组织制订了《广东省低温冰冻天气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厅应急办。
二○○八年二月四日(联系人:黄静 联系电话:020-83840347 )
广东省低温冰冻天气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