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现将《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的通知》(全爱卫发〔2010〕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根据方案的总体目标要求和6项具体目标任务,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环境卫生本底调查,摸清情况,结合当地实际,抓紧组织部署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要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和监管,规范化管理农贸市场,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大力推进农村卫生厕所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在近期,要紧密结合当前卫生防病的需要,针对群众最关心、最迫切要求解决的环境卫生问题,组织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治,为有效防控夏季肠道传染病和虫媒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创建良好的卫生环境。
各地在组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要建立起部门协调联系、督导检查和定期通报等制度。各市爱卫办要及时将整洁行动的进展情况报省爱卫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
转发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的通知(粤爱卫〔2010〕9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