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信息报送和典型宣传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卫创先办〔2010〕4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省中医药局、厅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卫生部和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精神,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省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进一步宣传工作亮点和树立先进典型,推动全省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就做好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信息报送和典型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重点。各地各单位要围绕卫生部、省委和地方党委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精神、重大部署和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坚持动态与典型相结合,采取信息简报和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时反映各地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
宣传和报送重点:领导重视和加强督查推进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争当南粤健康卫士”主题,突出卫生特色,在工作中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情况;加强调研、加强宣传、公开承诺、自我讲评、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各环节的好做法;建立健全奖优罚庸、提高执行力、考评考核等创先争优工作机制情况;通过活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进医德医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的特色做法和实际成效;以及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等。
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准确,主题明确,内容真实,文字简练,突出创先争优特色,避免写成一般性的工作总结。注意点线面结合,既要反映本地卫生系统开展活动的面上情况,也要反映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典型做法经验等点上信息。
各地各单位简报信息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直接报送到省卫生系统创先办(gdwstdb@163。com),特别重要的可同时直报省委创先办综合组(gdcxbzhz@126。com)。报送邮件时,“邮件主题”统一填写为:“XX市(县)或XX单位简报(信息):+稿件标题”(如“XX市简报:XX市人民医院全力打造百姓满意医院”)。坚持逐篇报送,每封邮件限报一个非打包的文档附件。
二、加强先进典型的推荐培育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特别是要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挖掘、培育、推荐等工作,使创先争优活动学有标杆、做有榜样,营造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先进典型的推荐条件请各地结合实际,参照《在全省卫生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粤卫创先〔2010〕1号)规定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要求。要坚持实事求是,把工作有成效、发展有潜力、创先争优有亮点,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树立为典型。要把推荐重点放在基层一线,兼顾不同类型医疗卫生机构。既要注重选树反映整个创先争优活动的先进典型,也要注重选树反映卫生系统各条战线开展业务工作的先进典型。既要注重选树集体典型、党建工作创新典型,又要注重发掘培育个人典型。
请各地市卫生局根据本地情况,坚持反复筛选、好中选优,每个地市推荐上报至少4个先进典型(集体或个人),厅直各单位可推荐1-2个先进集体及个人,并填写《广东省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推荐表》(见附件1)。如有反映其先进事迹的书面材料、视频录像、宣传短片、照片、书籍等,请一并上报。重大典型随时报送。我办将对各地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典型素材进行审核,确定培育重点,并对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社会影响力大的先进典型,组织力量深入调研考察、宣传报道;同时,积极向卫生部和省委创先办推荐。
三、及时总结前期工作。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报送创先争优活动以来的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取得成效以及今后的工作设想。为推进各地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卫生部将于10月中旬在北京召开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第二次座谈会。为做好会前准备,请各地各单位认真总结前一段工作,形成汇报材料并填报统计表(见附件2)。汇报材料主要包括活动基本情况、推进措施、特色经验、取得成效、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内容,要求内容详实、文字简练,注意用数据和具体事例说明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字。如有其它反映本地本单位特色、亮点的事例、素材可随时上报。
《先进典型推荐表》、汇报材料和《统计表》加盖公章后,请务必于9月17日17:00时前寄送或传真,并发电子邮件到省卫生厅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省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
联系人:陈国文、屈燕飞,电话:02083851172,传真:02083807932,电子邮箱:gdwstdb@163。com。
附件: 1.广东省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推荐表 2.广东省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广东省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
指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