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函〔2011〕270号
揭阳市卫生局: 根据《广东省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实施方案》(粤卫〔2008〕171号)的精神,经你局申请,揭阳市惠来县隆江镇中心卫生院与汕头中心医院共同商定,我厅同意汕头中心医院对口支援揭阳市惠来县隆江镇中心卫生院。请按照《广东省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
广东省卫生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六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