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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省卫生系统“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广东卫生厅 更新:2013/7/24 字体:

粤卫办函〔2012〕215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省中医药局,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厅决定今年继续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重大意义。各地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办好扶贫济困日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全民共建共享幸福广东的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和参与活动,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分管领导要具体落实,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卫生行业的资源优势,在“广东扶贫济困日”积极开展扶贫义诊活动;广泛开展献爱心捐赠活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捐款、捐物、送医送药下乡。
三、专题活动和日常活动相结合,促进扶贫工作深入开展。各地各单位要以“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为契机,以“健康直通车”为主题,深入开展访贫慰问活动,组织卫生系统青年志愿者送健康,深入经济欠发达地区山区县进行“一助一”结对帮扶活动。
四、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各单位要通过简报、墙报专栏、网络、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扶贫济困先进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扶贫济困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经验做法,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于7月10日前报省卫生厅人事处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林振达,联系电话:020-83710056,电子邮箱:zd@k100。cn

广东省卫生厅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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