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九龙镇中心卫生院实际情况及干部队伍配备现状,按照我区科级干部任免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经我局研究决定,拟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在区属公立医院选拔一名干部为区九龙镇中心卫生院院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上岗的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竞争上岗的范围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区属公立医疗机构在编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能够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实绩突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共事;
2、具有医院管理方面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以及胜任领导工作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
3、现任开发区医院中层正职,或任区中医医院、红十字会医院和九龙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开发区医院中层副职职务满两年(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2年5月31日);
4、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12年5月31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9、符合交流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主要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者到区卫生局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竞争上岗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复印件。
2、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6月20日
3、资格审查:由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复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竞岗,名单在萝岗区卫生局网站上公布,参加竞岗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方可开展竞岗工作。
(二)竞争上岗面试
1、竞争上岗面试采取述职演讲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参与竞岗者进行演讲,演讲时间在8分钟之内,介绍本人竞争本职位的优势、特长和工作思路,并就评委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评委根据竞岗者演讲答辩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分,每位评委独立评分,取参与评分评委的平均分作为竞岗者演讲答辩的得分。演讲集中时间进行,参加竞岗者不得旁听其他竞岗者的演讲。竞争上岗面试成绩在萝岗区卫生局网站公布。
2、演讲与答辩时间:时间待定
(三)组织考察
根据竞争上岗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2:1的比例确定参加组织考察人选。考察组由局工作领导小组选派干部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平时的表现和工作实绩。
组织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考察谈话两种方式。民主测评采用量化打分的方式,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医政科科长,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全体在编在职人员。根据竞岗者平时的德才表现进行测评,设“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三种评议,对每位竞岗者的评议,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多选的为无效评议。民主测评不胜任票超过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一的,该考察对象不能提任。
民主测评的计分方法为:
民主测评得分= | 胜任票数×1+基本胜任票数×0.5 | ×100 |
总有效票数 |
考察谈话的范围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医政科科长,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中层正职以上干部。考察谈话满分为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考察谈话的计分方法为:
考察谈话得分= | 同意提拔票数×1 | ×100 |
总有效票数 |
结合民主测评和考察谈话环节所了解的情况,考察组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并向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四)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根据竞争上岗面试、民主测评和考察谈话结果计算出总成绩,在区卫生局网上公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竞争上岗和组织考察结果,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任职决定(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到会时,会议方能进行)。根据集体讨论决定的任职人选,由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拟任职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五)职务任命及备案
公示期内无反映不同意见的,公示期满后由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任职文件。并在决定任职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任免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组织纪律
本次竞争上岗工作接受区纪委派驻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监督,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附件:竞争上岗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