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53号)文件要求,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依据《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2年版)》、《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www.med126.com准(2012年版)》及《四川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核心指标(2013年)》对申报县(市、区)进行了检查评估,我市翠屏区、高县被确定为四川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体现公开、公正原则,保证先进单位建设质量,依据创执业药师建工作程序,现在宜宾市卫生局网站上对翠屏区、高县进行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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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卫生局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