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卫人发〔2011〕83号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公益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福卫发〔2011〕10号)要求,2011年度福田区卫生科研项目申报材料已经全部审核完毕,申请项目共计87项,其中重点项目11项,一般项目61项、非资助项目15项。经研究,定于7月1日(星期五)进行区级科研项目的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评审有关规定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公益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福卫发〔2011〕10号)的文件精神,特规定如下:
(一)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欢迎各单位派人列席旁听,旁听者未经会议主持人的许可,不得发言或有其他干扰会议秩序的行为。
(二)严格按评审时间安排进行:项目主要负责人(前三位)通过多媒体系统(powerpoint)对申报项目进行陈述,重点项目10分钟、一般项目5分钟;接着项目负责人对专家的提问进行答辩,重点项目10分钟、一般项目5分钟;答辩与提问按规定的时间即时停止。
(三)本次评审采用现场打分的办法,重点项目组的得分为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其他组则取各位专家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四)本次评审由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有关工作人员负责现场监督,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递交书面材料至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二、评审安排
(一)评审时间安排
日 期 | 地 点 (区公卫中心) | 上午(9:00-12:00) | 下午(2:00-6:00) |
7月1日(周五) | 401会议室 | 第二组 外科学、麻醉学等(11项) | 第四组 内科学(14项) |
402会议室 | 第五组 实验诊断、皮肤病学等(9项) | 第三组 妇产科、护理等(13项) | |
501会议室 | 第七组 中医学(8项) | 第一组 重点项目组(11项) | |
502会议室 | 第八组 精神病、预防医学等(10项) | 第六组 口腔、影像等(12项) |
(二)评审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5号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第二和第四组在401会议室,第五和第三组在402会议室,第七和第一组在501会议室,第八组和第六组在502会议室;若当天有临时改动,以当天通知为准。
三、其他事项
(一)所有项目按评审安排表顺序进行答辩,请项目负责人务必看清楚通知安排。
(二)各单位科教管理部门务必落实各项目负责人做好PPT汇报准备。
(三)参加上午评审的项目负责人须在8:30到会场、参加下午评审的项目负责人须在1:40到会场,以便提前拷贝有关的汇报文件,迟到者后果自负。
(四)由于停车位紧张,为保证评审专家停车需求,请项目负责人自行搭车前往。
附件:2011年度福田区卫生公益性科研项目评审安排表点击下载
福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