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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在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进一步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珠海卫生局 更新:2013/7/24 字体:
 

各区卫生局(社会事业局、人口计生和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市疾控西部中心:

现将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在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进一步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安监职卫〔2012〕12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尽快完成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目前我市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进展良好,受到省安监局肯定。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申报质量控制,尽快完成全市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

各单位要按照市卫生局和市安监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12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珠卫〔2012〕53号) 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12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珠卫〔2012〕167号)等要求,全面落实各项职业卫生工作任务。重点开展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的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活动、游艇制造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各区还可以根据本辖区职业危害问题较为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职业危害,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行动。要按照市人社局、安监局、卫生局、总工会《关于印发〈2012年珠海市工伤预防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珠人社〔2012〕136号)文件精神,配合做好工伤预防执法检查工作。

三、加强高温中暑和职业中毒事故预防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粤安监职卫〔2012〕12号以及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珠卫〔2012〕204号)等要求,采取加强宣传和预警、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预防作业场所高温中暑事故发生。市卫生监督所制定 “作业场所高温中暑预防指引”向全市用人单位发出,并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短信等平台发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加强职业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附件:粤安监职卫〔2012〕12号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粤安监职卫[2012]1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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