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局(社会事业局、人口计生和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IT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的函》(粤安监职卫〔2012〕7号)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填写《IT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并汇总填报《IT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汇总表》,于5月25日前将汇总表连同电子版一并报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督科,联系人:市卫生监督所崔琼,电话:2262631,传真:2260039,邮箱:zhwsjd@21cn。com。市卫生监督所汇总后于5月28日前报市卫生局法监科。
附件:粤安监职卫〔2012〕7号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粤安监职卫[2012]7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