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中大五院、省中医院珠海医院、遵医五院,市护理学会、市护士协会、市民营医疗机构协会:
为纪念国际护士节,弘扬南丁格尔精神,展示新时期我市护理队伍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树立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激发广大护理工作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热情,促进我市护理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优秀护士长、优秀护士、荣誉护士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已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护士执业注册的在岗护理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优秀护士长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奉公,能吃苦耐劳,遵纪守法;
2.担任护士长以上职务3年以上,目前仍从事护理管理工作;
3.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科学的管理理念,较强的组织管理才能和业务水平。所带领的团队能够团结向上,积极进取,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合作精神,或曾获得过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4.参加省级以上专业学术论文交流或发表论文2篇以上;
5.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落实个性化亲情护理服务,无病人投诉;
6.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护理差错事故;
(二)优秀护士推荐条件
1.本单位在册在岗且连续从事临床护理服务工作两年以上的护理人员(包括聘用制护士);
2.热爱护理工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视病人如亲人,关心体贴病人,在文明优质服务方面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并得到同行和病人的普遍好评;
5.熟练掌握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知识,护理操作技术熟练,业务水平较高,成绩显著;
6.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护理差错事故。
(三)荣誉护士推荐条件
1.护理岗位的在岗人员;
2.累计在护理岗位从事护理工作满三十年(截止2013年5月12日);
3.热爱护理工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护理差错事故;
6.曾获得此项荣誉证书的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三、评选方式
1.珠海市“优秀护士长”“优秀护士”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认真审核、公开公示、严格评选的方式进行,按照评选条件,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充分发扬民主,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单位要组织撰写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要求事迹突出,800字左右,一式两份),并填写呈报表(附表2、附表3,一式两份,此表采用打印方式,手工填写一律不予受理)。“优秀护士长”符合条件的各单位限报1名,优秀护士分配名额详见名额分配表(附表1)。
2.珠海市荣誉护士采取部门推荐,认真审核,公开公示的方式进行,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能够入选。荣誉护士名额不限。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并填写呈报表(附表4,一式两份,此表采用打印方式,手工填写一律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把好群众推荐、组织考核、单位研究和审核上报关,切实做好评选推荐的工作。对推荐的优秀护士长、优秀护士、荣誉护士要在本单位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2.各单位4月20日前将本单位推荐人员的呈报表、汇总表和先进事迹材料报送市卫生局医政科。联系人:陆小艳、刘婷;联系电话:2128254、2128953,邮箱:zhwsjyz@163。com。
五、市卫生工委、市卫生局将对受表彰的同志颁布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
附表:1.2013年珠海市优秀护士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3年珠海市优秀护士长推荐呈报表
3.2013年珠海市优秀护士推荐呈报表
4.2013年珠海市荣誉护士推荐呈报表
5.2013年珠海市优秀护士汇总表
6.2013年珠海市荣誉护士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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