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卫办〔2009〕53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
为切实提高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根据《广东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韶关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韶关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