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卫生局文件
东卫[2009]173号
关于转发《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甲型H1N1流感
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和〈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2009年修订版)〉的通知》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和〈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2009年修订版)〉的通知》(苏卫办医〔2009〕5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全员培训和演练工作,切实提高我市甲型H1N1流感的医疗救治水平。在实施中发现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本局医政科。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甲型H1N1流感诊疗 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和《甲型H1N1流感 病例转运工作方案(2009年修订版)》的通知
苏卫办医〔2009〕51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的通知》(卫发明电〔2009〕123号,以下简称《诊疗方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2009年修订版)〉的通知》(卫发明电〔2009〕125号,以下简称《转运方案》)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组织全员培训和演练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于近期内集中时间和精力,组织各级专家组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认真学习《诊疗方案》和《转运方案》,通过全面培训,切实提高专家组和医务人员对该病的识别能力、诊疗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全面提升我省甲型H1N1流感等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医疗救治水平。要对照《诊疗方案》和《转运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医疗救治演练,进一步明确各救治环节的具体要求。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属地化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和病例转运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院感控制等重点环节的排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及时总结提高。各地各单位要根据甲型H1N1流感疫情形式的变化和医疗救治工作实际,及时总结和汲取医疗救治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医疗救治能力和水平。在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医政处。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四日
抄送:无锡市医管中心,中大医院、江大附院。
附件:1.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的通知
2.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2009年修订版)〉的通知
附件1: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诊疗
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指导医疗机构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应对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我部组织专家结合我国内地近300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总结资料,并借鉴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家甲型H1N1流感最新防控经验和相关资料,对《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进行了修订,研究制定了《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现印发给你们,供医疗机构在临床诊疗工作中使用。
2009年5月8日印发的《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卫发明电〔2009〕72号)和5月15日印发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出院标准(试行)》(卫发明电〔2009〕82号)同时废止。
卫生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
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
(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
2009年3月,墨西哥暴发“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并迅速在全球范围内蔓延。此次流感为一种新型呼吸道传染病,其病原为新甲型H1N1流感病毒,病毒基因中包含有猪流感、禽流感和人流感三种流感病毒的基因片段。世界卫生组织(WHO)初始将此型流感称为“人感染猪流感”,后将其重新命名为“甲型H1N1流感”。6月11日,WHO宣布将流感大流行警告级别提升为6级。
本诊疗方案是在5月8日公布的第一版诊疗方案的基础上,依据近期国际诊疗研究及我国内地近300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总结资料修订而成。由于这种甲型H1N1流感是一种新发疾病,其疾病规律仍待进一步观察和研究。
一、病原学
甲型H1N1流感病毒属于正粘病毒科(0rthomyxoviridae),甲型流感病毒属(Influenza virus A)。典型病毒颗粒呈球状,直径为80nm-120nm,有囊膜。囊膜上有许多放射状排列的突起糖蛋白,分别是红细胞血凝素(HA)、神经氨酸酶(NA)和基质蛋白M2。病毒颗粒内为核衣壳,呈螺旋状对称,直径为10nm。为单股负链RNA病毒,基因组约为13.6kb,由大小不等的8个独立片段组成。病毒对乙醇、碘伏、碘酊等常用消毒剂敏感;对热敏感,56℃条件下30分钟可灭活。
二、流行病学
(一)传染源。
甲型H1N1流感病人和无症状感染者为主要传染源。虽然猪体内已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毒,但目前尚无证据表明动物为传染源。
(二)传播途径。
主要通过飞沫或气溶胶经呼吸道传播,也可通过口腔、鼻腔、眼睛等处黏膜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接触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体液和被病毒污染的物品亦可能造成传播。
(三)易感人群。
人群普遍易感。
三、临床表现和辅助检查
潜伏期一般为1-7天,多为1-3天。
(一)临床表现。
通常表现为流感样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咯痰、流涕、鼻塞、头痛、全身酸痛、乏力。部分病例出现呕吐和/ 或腹泻。约10%病例可不发热。
体征主要包括咽部充血和扁桃体肿大。
可发生肺炎等并发症。少数病例病情进展迅速,出现呼吸衰竭、多脏器功能不全或衰竭。
患者原有的基础疾病亦可被诱发加重,呈现相应的临床表现。
病情严重者可以导致死亡。
(二)实验室检查。
1.外周血象:白细胞总数一般不高或降低。
2.血生化:部分病例出现低钾血症,少数病例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3.病原学检查:
(1)病毒核酸检测:以RT-PCR(最好采用real-time RT-PCR)法检测呼吸道标本(咽拭子、口腔含漱液、鼻咽或气管抽取物、痰)中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结果可呈阳性。
(2)病毒分离:呼吸道标本中可分离出甲型H1N1流感病毒。合并病毒性肺炎时肺组织中亦可分离出该病毒。
4.血清学检查:动态检测血清甲型H1N1流感病毒特异性中和抗体水平呈4倍或4倍以上升高。
(三)胸部影像学检查。
合并肺炎时肺内可见片状影像。
四、诊断
本病的诊断主要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病原学检查,早发现、早诊断是防控与有效治疗的关键。
(一)疑似病例。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即可诊断为疑似病例:
1.密切接触者发病前7天内接触传染期甲型H1N1流感病例,并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的。
密切接触者是指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情况下接触传染期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群,具体包括:诊断、治疗或护理、探视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员;与病例共同生活、工作的人员;接触过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体液的人员。
2.发病前7天内曾到过甲型H1N1流感流行(出现病毒的持续人间传播和基于社区水平的流行和暴发)的国家或地区,也包括曾到过明确有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社区,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
3.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甲型流感病毒检测阳性,但进一步检测排除既往已存在的亚型。
(二)确诊病例。
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同时有以下一种或几种实验室检测结果:
1.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可采用real-time RT-PCR和RT-PCR方法)。
2.分离到甲型H1N1流感病毒。
3.血清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特异性中和抗体水平呈4倍或4倍以上升高。
五、高危病例及重症病例
(一)高危病例。
高危病例是指患甲型H1N1流感后可能病情较重,病死率较高的人群。包括:
1.年龄<5岁的儿童(年龄<2岁更易发生严重并发症);
2.年龄≥65岁的老年人;
3.妊娠妇女;
4.伴有以下疾病或状况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
5.集体生活于养老院或其他慢性病疗养机构的人员。
(二)重症病例。
当确诊或疑似病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为重症病例:
1.合并肺炎和/或低氧血症、呼吸衰竭。
2.合并感染中毒性休克。
3.合并多脏器功能不全或多脏器功能衰竭。
六、临床分类处理原则
(一)疑似病例:在通风条件良好的单人房间进行隔离观察,不可多人同室。安排行甲型H1N1流感病毒特异性检查。对其中的高危病例、重症病例应及时给予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如奥司他韦)治疗。
(二)确诊病例:在通风条件良好的房间进行隔离治疗,可多人同室。对其中的高危病例、重症病例应及时给予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如奥司他韦)治疗。
七、治疗
(一)一般治疗。
休息,多饮水,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对高热病例可给予退热治疗。
(二)抗病毒治疗。
研究显示,此种甲型H1N1流感病毒对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奥司他韦(oseltamivir)、扎那米韦(zanamivir)敏感,对金刚烷胺和金刚乙胺耐药。
对于临床症状较轻且无合并症、病情趋于自限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无需积极应用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对于高危病例、重症病例应及时给予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如奥司他韦)治疗。
对于需要使用奥司他韦治疗的病例,应尽可能在发病48小时内用药(36小时内最佳),疗程为5天。奥司他韦的成人用量为75mg b.i.d.。1岁及以上年龄的儿童患者应根据体重给药:体重不足15kg者,予30mg b.i.d.;体重15-23kg者,予45mg b.i.d.;体重23-40kg者,予60mg b.i.d.;体重大于40kg者,予75mg b.i.d.。对于吞咽胶囊有困难的儿童,可选用奥司他韦混悬液。
(三)其他治疗。
1.如出现低氧血症或呼吸衰竭的情况,应及时给予相应的治疗措施,包括氧疗或机械通气等。
2.合并休克时给予相应抗休克治疗。
3.出现其他脏器功能损害时,给予相应支持治疗。
4.合并细菌感染时,给予相应抗菌药物治疗。
5.当出现感染中毒性休克、多器官功能不全或衰竭时,可根据当地医疗设施条件,转入具备防控条件的ICU治疗。
(四)中医辨证治疗。
1.风热犯卫
主症:发病初期,发热或未发热,咽红不适,轻咳少痰,无汗。
舌脉:舌质红,苔薄或薄腻,脉浮数。
治法:疏风清热
煎服法:水煎服,一日1至2付。
常用中成药:疏风清热、辛凉解表类中成药如疏风解毒胶囊、香菊胶囊、银翘解毒类、桑菊感冒类、双黄连类制剂;藿香正气、葛根芩连类制剂等。
2.热毒袭肺
主症:高热,咳嗽,痰粘咯痰不爽,口渴喜饮,咽痛,目赤。
舌脉:舌质红,苔黄或腻,脉滑数。
治法:清肺解毒
基本方药:炙麻黄3g 杏仁10g 生甘草10g 生石膏(先煎)30g
柴胡15g
煎服法:水煎服,一日1至2付。
常用中成药:清肺解毒类中成药如连花清瘟胶囊、银黄类制剂等。
3.气营两燔
主症:高热,烦躁不安,甚者神昏,咳嗽,胸闷憋气,或喘促气短。
舌脉:舌质红绛,苔黄,脉细数。
治法:清气凉营
煎服法:水煎服,一日1至2付。
加减:便秘加生大黄;
常用中成药:安宫牛黄丸、喜炎平、痰热清、血必净、清开灵、醒脑静注射液等。
注:以上药物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剂量供参考,儿童剂量酌减;有并发症、慢性基础病史的患者,随证施治。
八、出院标准
体温正常3天,其他流感样症状基本消失,临床情况稳定,咽拭子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阴性。
附件2: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
病例转运工作方案(2009年修订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展情况,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转运工作,我部组织专家对《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进行了修订,形成《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2009年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部于2009年5月7日印发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卫发明电〔2009〕69号)同时废止。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 孟莉
卫生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
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
(2009年修订版)
根据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展情况,为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有效控制疫情,保障患者安全,现就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 基本要求
(一)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转运的指挥调度工作。医疗机构需转运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通知急救中心(站)将患者转运至接收医疗机构。
(二)急救中心(站)应当设置专门的区域停放转运救护车辆,配置洗消设施,配备专门的医务人员、司机、救护车辆负责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转运工作。
(三)医疗机构和急救中心(站)应当做好患者转运交接记录,并及时报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
二、 转运要求
(一) 转运救护车辆车载医疗设备(包括担架)专车专
用,驾驶室与车厢密封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
(二)医务人员穿工作服、隔离衣,戴手套、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司机穿工作服,戴外科口罩、手套。
(三)医务人员、司机接触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要及时更换防护物品。
(四)转运时应当开窗通风。
(五)医务人员和司机的防护,车辆、医疗用品及设备
消毒,污染物品处理等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转运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救护车辆及车内设备必须消毒后再转运下一例患者。
三、 有关工作流程
(一)转运流程。
穿、戴防护物品→出车至医疗机构接患者→患者戴外科口罩 →将患者安置在救护车→将患者转运至接收医疗机构 →车辆及设备消毒→转运下一例患者。
(二)穿戴及脱摘防护物品流程。
穿戴防护物品流程:洗手或手消毒→戴帽子→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穿隔离衣→戴手套。
脱摘防护物品流程:摘手套→洗手或手消毒→脱隔离衣→洗手或手消毒→摘口罩帽子→洗手或手消毒。
(三)医务人员、司机下班前应进行手卫生→淋浴更衣。
(四)救护车清洁消毒:
1.空气:开窗通风。
2.车厢及其物体表面:进行常规清洁与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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