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卫〔2013〕1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省卫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绩效考核实施意见(2012年版)的通知》(粤卫〔2012〕15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径直向市卫生局农村卫生科反映(联系电话:8176631)。
韶关市卫生局韶关市财政局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4日
附件下载:http://dflz.shaoguan。gov。cn/govPublic/dflz/govPublicSjAction!showGovPubContent.action?filepath=/website/govPublic/html/94/2013/125478_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