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直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 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韶关市卫生局 廖朝国 2006年4月29日同志们:中央决定今年要在全国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2月24日国务院召开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进行了部署。3月28日卫生部召开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提出了具体要求。局长办公会议认真学习了这两个会议的精神,并进行了研究,成立了领导小组,3月20日召开了局直属单位一把手会议作了传达贯彻。至此市直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陆续展开。今天,召开市直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主要是传达4月24日全市治理商业贿赂暨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部署市直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为了开好这次会议,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进行了认真研究,请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监察科长参加会议,是市直卫生系统高规格、十分重要的一次会议。刚才,金昌同志传达了有关会议精神,茂光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对市直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了部署,并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了与会全体同志。市纪委、市监察局对我局召开的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长王乙未同志到会并作了讲话,提出了要求,要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一、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04年6月我到卫生局上班后,从一些渠道中获取的信息看到,在医药购销中存在药品回扣,在一些医务人员中存在开单提成的问题。当时我认为,如果像过去国有企业的那样原材料高价进,产品低价出,搞回扣,办院的方向就会搞偏,人心搞散。刹住回扣和开单提成,这是我们医院发展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所在。这种风气长期下去会败坏一个行业、一个单位的风气,毁了一些人,同时也加重了患者的负担,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应当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纠正,不能任其蔓延。这番话是2004年12月6日我在粤北医院创“三个一流”活动动员大会上讲的。2005年下半年在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中,我多次强调,要通过加强医院管理,认真解决拿回扣、收红包、开单提成的问题。这几年,我们开展了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为重点的行业不正之风,从教育、制度、监管等方面在认真抓,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收受药品、医疗
器械和医用耗材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有的甚至成了“潜规则”。高强部长指出,商业贿赂行为加剧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败坏了卫生行业和医务人员的形象,是造成医药管理混乱、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必须提高认识,坚决予以治理。高强部长还指出,医药购销领域发生商业贿赂现象,究其原因既有医疗机构
盲目追求经济效益、放松管理监督、部分医务人员贪图物质享受、见利忘义等原因,也有药品生产低水平重复、流通秩序混乱、药品审批过多过滥、药品耗材价格虚高,有关部门对行贿受贿打击不力等原因。虽然行贿和受贿是双向行为,是构成商业贿赂的两个方面,但商业贿赂的恶果通过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通过医疗服务和处方开药,最终转
嫁到患者身上,加剧了“看病难、看病贵”,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从全局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从维护医疗卫生行业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增强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旗帜鲜明,实行治理,务求实效。二、坚持从我做起,认真自查自纠,积极抓好整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出了部署,明确了总体要求、指导原则和方法步骤,明确治理工作要抓好自查自纠、依法查处、认真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等几个重点。总体要求是要按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华元提出的“认识要到位,重点要突出,自查要认真,查处要严肃,整改要落实”的要求,开展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首先,要坚持从我做起,从领导班子成员做起。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要带头学习、宣传中央和省以及市的文件精神,增强抓好治理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要亲自组织,亲自动员,亲自抓,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带头整改,争取工作的主动权。第二,层层宣传发动,认真自查自纠。要按卫生部提出的专项治理的五个重点,查一查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查一查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行为;查一查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帐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并正确使用的行为;查一查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的行为;查一查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招标等活动中以各种手段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在自查自纠中,要严肃认真,防止走过场。个人收受的红包、回扣和单位小金库收的回扣要及时上缴。第三,对查找出的问题,区别对待。要实事求是、讲究策略、把握政策,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有问题不主动交待,采取侥幸心理,经查实的要严肃处理。对查找出的问题,要进行疏理,吸取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第四,协助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查处大案要案。要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各单位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卫生局已设立),向社会公开,为查处大案要案提供线索和证据。鼓励单位内部人员和相关单位人员、知情人员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的有功人员实行无记名密码领奖的办法,予以奖励。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面广的商业贿赂大案要案要严肃查处;对严重违规的医务人员,要按
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吊销其执业证书;对拒不交代或顶风作案的,要从严从重处理。三、建立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艰巨、长期的任务,既要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建立防控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着手,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方针,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构建惩防体系结合起来,加大从源头上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力度,建立健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不断铲除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第一,加强思想教育。要坚持“以教育为主、以预防为主、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为主”的工作方针,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八荣八耻”教育,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尤其要树立和宣传“技术精、医德好、廉洁行医”的典型,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一定要使卫生系统的广大职工,尤其各级干部在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受到教育,吸取教训,走好人生的每一步。第二,完善管理制度。各单位要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进行剖析,研究商业贿赂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制度,从制度上堵塞漏洞。要通过这次治理,努力把人民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降下来,把乱开药、滥检查、乱收费的问题遏制住,把盲目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遏制住。要实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医院药剂、设备、总务、财务科长进行轮岗交流,一般任期为四年。要严格执行经济工作纪律,一把手不得直接分管财务,日常财务由一名副职负责,经费要规定逐级审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我在此郑重承诺,我不再直接分管财务,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卫生局的财务管理。第三,着力加强班子、队伍和风气建设。继续在“三个打造”上下功夫,即一是打造一个好的班子,把卫生系统的班子建设成“头脑清醒、团结干事、敢于负责、清正廉洁”的好班子,各班子成员既要干成事,又要不出事;二是打造一支好的队伍,把卫生系统职工队伍建设成“思想过硬、技术过硬、作风过硬”的好队伍,走“又红又专”的道路;三是在卫生系统营造一个“讲团结、讲纪律、讲奉献”的好风气,做一名诚信知礼、遵纪守法、道德高尚的好公民、好医生、好职工。这是卫生事业发展的根本,也是起长期作用的。第四,强化医院管理和监督。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大力推行院务公开,加大对集中招标采购、医疗服务收费、处方用药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各种损害患者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发生。市卫生局已制定下发了《韶关市卫生系统政府采购暂行办法》,对药品、医用耗材、设备和基建工程等,在采购和招投标上做出了规定,要严格执行。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务求实效第一,成立专项治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我局已成立韶关市卫生局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我任组长,茂光、金昌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察科。各单位要抓紧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建立领导责任制度和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五一”节前,各单位要召开班子成员会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五一”后进行动员部署。同时,市卫生局组织督查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将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向局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上报。第二,分阶段、按步骤组织实施。根据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卫生局制定了《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的指导思想、治理重点、自查自纠、案件查处和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按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认真抓好宣传发动、摸底自查、纠正整改和健全制度等四个阶段的工作,着重要认真抓好自查自纠,依靠自身的力量,解决存在的问题,按规定的时间上缴回扣款和收受的红包,解脱大多数。第三,严格把握政策,维护稳定大局。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根本目的是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秩序,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在实施中,既要摒弃“水过鸭背”、“
蜻蜓点水”的做法,又要防止搞“人人过关”、“人人自危”的运动式做法。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把握政策,宽严相济,打击极少数,解脱大多数。要正确区分正常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的政策界限,正确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正确处理开展专项治理与做好日常医疗服务的关系,既要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又要维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稳定,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关于纠风工作已在今年2月召开的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作了部署,要认真抓好落实。继续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力度,促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一要改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方式,明年起全省统一招标采购,医用耗材最近已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医疗设备按政府采购办法实行;二要严格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建立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互认共享制度;三要规范医疗单位的劳务分配,坚决禁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关于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3月20日已召开动员会作了部署,要抓紧推进。最近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了系列活动,要按分工抓好落实。我在动员大会上提出要“把握主题,抓住重点,突出特色,务求实效”,还要求各单位按争当全省山区市排头兵的要求,列一列看我们哪些工作目前处于全省或全省山区市前列,已达到要巩固提高,通过努力能达到的要争取达到,要多拿全省冠军。请局机关有关科室、局直属单位将情况于5月下旬报卫生局。同志们,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卫生部门一项涉及全局的重要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真抓实干,确保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健康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