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卫〔2006〕204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
现将《韶关市列入省财政补贴村卫生站医生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立村卫生站医生财政补贴机制是省委、省政府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大举措。实行村卫生站医生定期考核是财政补贴机制的组成部分,落实好村卫生站医生考核工作,对加强村卫生站管理,规范村卫生站行为,提高村卫生站综合服务能力具有积极作用。各县(市、区)卫生局要重视列入省财政补贴村卫生站医生考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考核工作实施。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韶关市列入省财政补贴村卫生站医生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农村卫生站服务能力建设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60号)精神,落实列入省财政补贴村卫生站医生定期考核制度,规范村卫生站医生服务行为,促进村卫生站综合服务能力提高,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经审核列入省财政补贴范围的村
卫生站医生。
第三条 村卫生站医生补贴对象为注册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
师、执业医师,每村1名。补贴对象确定步骤按《广东省农村卫生站医生补贴办法》进行。一村多站,一站多人的行政村,具备以下条件的应优先确定为补贴对象。
1、卫生站工作用房面积达40平方米,三室分开,布局合理,房屋质量和环境较好。
2、村卫生站医生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村卫生站医生具备国家认可本科、大专、中专学历。
第四条 村卫生站医生考核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乡镇卫
生院和村委会进行,结果与省财政补贴挂钩。
第五条 村卫生站医生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规范村卫生站医生职责和服务行为,理顺村卫生站管理体制,提高村卫生站医生素质为目的,统一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进一步促进村卫生站在农村卫生工作中的基础作用,使农村居民就近享受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
第六条 村卫生站医生考核项目包括综合部分、药品管理、信息管理、基本医疗质量、疾病控制工作、妇幼保健工作、合作医疗工作、健康教育工作、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九个部分,考核内容及考核方法按《韶关市列入省财政补贴村卫生站医生考核标准》进行。
第七条 村卫生站医生考核采取百分制进行。考核95分以上(含95分),百分之百发放财政补贴,考核90-95分(含90分),发放90%财政补贴,考核80-90分(含80分),发放80%财政补贴,考核70-80分(含70分),发放70%财政补贴,考核60-70分(含60分),发放60%财政补贴,低于60分,不发放财政补贴。
第八条 对触犯刑法、违法乱纪造成恶劣影响、使用伪劣药品和超范围开展医疗技术服务造成重大医疗事故、违法开展接生工作、失职造成公共卫生事件、弄虚作假为参加合作医疗人员虚开收据和出具假证明的村卫生站医生,经调查核实,实行当年财政补贴一票否决。
第九条 对连续二年一票否决的村卫生站医生;对连续三年考核低于60分的村卫生站医生;对三年内卫生站工作用房达不到40平方米,三室不分,布局不合理,工作用房质量和环境较差又不进行改善的村卫生站医生;对2010年未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卫生站医生,取消其列入省财政补贴对象的资格。
第十条 村卫生站医生考核每年进行1次。每年考核应在当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于当年12月10日前由县级卫生局将考核汇总于《 县(市、区) 年度列入省财政补贴村卫生站医生考核表》上报市卫生局。
第十一条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村卫生站医生考核的组织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核工作落实。考核结果及补助金额应公开。
第十二条 村卫生站医生补贴拨付,补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和审计,违规骗取、使用、挪用补贴专项资金的责任追究方式按省相关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针对村卫生站医生职责和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村卫生站医生岗位职责、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村卫生站医生业务能力。
第十四条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村卫生站规范管理机制,明确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站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职责,促进村卫生站工作落实。
第十五条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村卫生站医生岗位职责、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实施村卫生站医生考核工作进行督导。
第十六条 本考核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韶关市列入省财政补贴村卫生站医生考核标准
被考核村卫生站名称: 被考核村卫生站医生姓名:
项目 | 内 容 | 分值 | 考 核 方 法 | 扣 分 记 录 | 得 分 | ||||||||
㈠ 综 合 部 分 20分 | 1、有初级卫生保健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2、农村卫生站工作制度、农村卫生站医生工作职责、医德规范上墙。 3、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提供巡诊和上门服务。服务满意度达95%。 4、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主要药品及诊疗收费标准公开。 5、每年参加专业培训(含会议)时间不少于12天。 6、卫生站工作用房达40平方米,三室分开,布局合理,工作用房非危房,站内外环境优美、整洁。 7、村卫生站医生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 2 3 6 3 2 3 1 | 缺一项扣1分。 缺一项扣1分。 现场调查,满意度每降低1%扣1分,扣完止。 查资料,看现场。发现乱收费扣3分;未公开扣2分。 缺一天扣0.2分,扣完为止。 现场调查。面积不达要求扣1分,三室不分或布局不合理扣1分,工作用房为危房扣3分,内外环境不佳、不整洁扣1分。 不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扣1分。 | ||||||||||
㈡ 药 品 管 理 7分 | 8、进药渠道清楚、规范。药房、药库整洁,药品摆放符合要求,无过期、淘汰及伪劣药品。 9、无使用自制药品。 10、无毒、麻药品。 | 3 2 2 | 进药渠道不清扣1分。不整洁、不符合要求扣1分,有过期或淘汰或伪劣药品扣1分。 现场检查,使用自制药品扣2分。 现场检查,有毒、麻药品各扣1分。 | ||||||||||
㈢ 信 息 管 理 9分 | 11、建立卫生信息管理制度,按规定及时、准确收集、登记初级卫生保健资料。 12、及时、准确统计、上报初级卫生保健资料。 13、门诊日志、门诊病历、处方保存规范。 | 4 2 3 | 无制度扣0.4分,查初保9本台帐,各台帐登记清楚、准确、完整。每台帐0.4分。 查报卫生院年报资料,及时、准确各1分 各1分。 | ||||||||||
项目 | 内 容 | 分值 | 考 核 方 法 | 扣 分 记 录 | 得分 | ||||||||
㈣ 基 本 医 疗 质 量 20分 | 13、有巡诊、诊疗登记、消毒隔离、医疗查对、药械使用和保管、医疗差错与事故登记等制度。有农村卫生站诊疗常规、村卫生站基本医疗目录。 14、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15、门诊日志和病历登记清楚、处方规范、用药合理。 16、使用的医疗器械必须有三证。 17、严格执行无菌操作,用后物品按规范消毒、毁型。 18、无超范围开展医疗技术服务。 19、年医疗事故发生率为零。 | 4 2 3 2 3 4 2 | 查资料。缺一项扣0.5分。 门诊处方,有中药柜和中药,各1分。 日志和病历、处方、用药合理各1分。 重点查一次性用品。缺一证扣1分,扣完止。 重点查消毒器械使用、用后消毒及一次性注射器处理或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工作。各1分。有扣4分。 查资料。发生医疗事故(非第八条事故)扣2分。 | ||||||||||
㈤ 疾 病 控 制 工 作 14分 | 20、依法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 21、依法及时报告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积极协助处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服从调度,做好监测报告。 22、规划免疫基础资料准确,每月向卫生院报告。协助卫生院开展规划免疫接种工作,常住周岁内儿童建卡率、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率分别达98%、90%、85%。居住三个月以上儿童建卡率达90%。 23、结核病人全程督导化疗规范率达到规定要求。 24、对精神病人登记报告,协助卫生院开展管治工作。 | 2 4
4 2 2 | 查门诊日志及传染病登记本。漏报1例扣1分。 卫生院或疾控中心提供疫情记录档案、流调分析报告和疫情处理零报告存档资料,迟报1宗扣1分,漏报1宗扣2分。监测漏报1次扣1分。 基础资料指出生、迁入、迁出、外出、死亡登记,缺1次报告扣0.5分。随机抽查周岁儿童,建卡率每降低1%扣0.2分(参照统计、计生相关资料考核建卡率)。各苗每下降1%扣0.2分。 查督导化疗记录,每例缺1次督导记录扣1分。 查登记本,漏报1例扣1分,无登记本扣3分。 | ||||||||||
㈥ 妇 幼 保 健 工 作 10分 | 25、掌握15—60岁妇女数、早孕人数、出生数、7岁以下儿童数,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围产儿死亡数,每月向卫生院报告。 26、协助开展孕产妇系统保健,率达90%以上。督促高危孕妇到医疗保健机构检查率100%。 27、动员护送孕妇到医疗保健机构分娩率达95%,高危孕妇达100%。 28、产后访视率95%以上,母乳喂养率90%以上。 29、协助开展7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率达90%以上。 | 3 2 2 2 1 | 查初保台帐,一项不清扣0.3分,每缺1次报告扣0.3分。 查年报资料和孕产妇保健册。每降1%扣0.2分。 查年报资料和孕妇登记册。每降1%扣0.2分。 查孕产妇保健册。每降1%扣0.2分。 查年报资料和儿童保健册。每降1%扣0.2分。 | ||||||||||
项目 | 内 容 | 分值 | 考 核 方 法 | 扣 分 记 录 | 得分 | ||||||||
㈦ 合 作 医 疗 工 作 9分 | 30、配合镇政府做好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 31、配合完成上级下达合作医疗参合率工作。 32、对合作医疗补偿每季进行一次公示。 | 3 4 2
| 查资料。每缺少1次扣0.8分,扣完止。 每降低2%扣0.5分。 查资料。每缺少1次扣0.5分。 | ||||||||||
㈧ 健 康 教 育 工 作 7分 | 33、协助乡镇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 34、协助卫生院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工作。 35、办好卫生站健康教育板报,每月一期 36、积极开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工作 | 2 1 2 2 | 检查卫生村,村民核心信息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5%和80%以上。每降1%扣0.2分。 现场检查村小学健康教育工作。 查资料(内容包括医疗、用药、合作医疗、妇幼保健、传染病防治、慢非传疾病防治、康复、卫生法律知识)。每少1期扣0.2分。每缺1项扣0.2分。 查资料。 | ||||||||||
㈨ 慢 非 传 防 治 工 作 4分 | 37、开展居民入户调查,建立健康档案达30%。 | 2 2 | 查健康档案,每降低1%扣0.2分。 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病病人数清楚0.3分,协助开展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病各病0.3分。 | ||||||||||
合计 | 100 | ||||||||||||
考核组成员: 成员单位:
一票否决原因记录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组织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考核组织单位(盖章)
县(市、区) 年度列入省财政补助村卫生站医生考核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盖章)
序号 | 村卫生站医生姓名 | 执业镇、村名称 | 考核分数 | 核补金额 | 序号 | 村卫生站医生姓名 | 执业镇、村名称 | 考核分数 | 核补金额 | |
注:为便于统计,请逐镇按考核分从高至低填写。
主题词:卫生 村医 考核 办法 通知 |
抄送:省卫生厅、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丘隆基副市长、陈为佳副秘书长。 |
韶关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6年9月27日印发 |
校对:基妇科 曾兴雄 (共印2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