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卫群〔2006〕270号
关于吕广宁先生反映我市医疗卫生系统未
执行敬老优待办法的复函
吕广宁同志:
6月29日和7月18日在我局领导接访日中反映我市医疗卫生系统未执行敬老优待办法的情况已收悉。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情况函复如下: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区敬老优待办法的通知》(江府[2006]18号)在今年5月24日下发后,我局便于5月26日将原文登载于江门卫生信息网对外发布,并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由于个别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未及时执行和个别医院的职工缺乏沟通,给您在就医过程中带来不便。对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再次要求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从网上下载此文件,要求每位职工能熟知和执行文件精神。今后您在就诊过程中,如再次遇到这种情况,可直接要求医院执行上述政策,也可向我局反映,我局将进一步督促落实。十分感谢您对市直医疗卫生系统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