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卫〔2010〕391号
江门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0年护士首次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0年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受理
各单位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即开始受理2010年护士执业首次注册申请。各市、区卫生局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护士执业首次注册,江门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受理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护士执业首次注册。
二、注册对象
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护士执业首次注册。
三、注册程序
(一)申请首次注册条件
申请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拟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参加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
4、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上述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依照本方案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省卫生厅申报。提出申请、递交申请材料,逐级报至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二)需提交材料:
1、《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卫生主管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护理、助产专业毕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学历验证证明或计划内招生的有效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6、《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临床实习证明》。在教学、综合医疗机构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助产)临床实习及实习手册审核证明(由医疗卫生机构查验并出具);
7、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的护士或助产士岗位(不含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有效证明;
8、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100张床位以上的一级综合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9、身份证照格式的相片两张;
10、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注册的,还应提交在我省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疗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助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1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上述复印材料用A4纸,所有提供的材料必须按上述编号顺序装订成册,以方便集中审核及归档。
各市、区卫生局受理注册申请时须验证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注册程序
1.取表填表。申请人或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护理部登陆广东省卫生厅网站(http://www.gdwst。gov。cn)或江门市卫生监督信息网(http://wsjd.jiangmen。gov。cn》)下载《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按照规定的要求填写。
2.准备材料。护士执业注册申请者按照规定的要求,备齐注册所需材料(附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交给所在单位护理管理部门。
3.单位复核并录入信息。各医疗卫生机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在《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上由审核人和部门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申请人工作单位意见栏由法定代表(授权者)签字并盖医疗卫生机构章。已建立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管理软件(机构版)的医疗机构要录入护士首次注册信息;未建立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管理软件(机构版)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录入。
4.地市、县(市)、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审核申请材料。地市、县(市)、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审核合格的,有关人员应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版)打印《护士执业证书》(报批件),粘贴照片,在注册栏内打印“注册有效年限”。尚未录入信息的,先录入信息再制证打印。《护士执业证书》由卫生部统一印制。《护士执业证书》上应当注明护士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及证书编号、注册日期和注册地点。
注册日期统一为卫生部当年下发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文件的时间。护士不在考试当年注册的,以实际申请并经审核打证时间为注册日期。
5.按照逐级审核的原则,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将初审合格申请材料和《护士执业证书》送地级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整理报送省卫生行政部门。地市卫生行政部门直接受理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注册材料,经审核、打印证书(报批件),报送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发证。
6.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受理、初审、复审和终审的工作使用“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受理审核表”审核和审批。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于2011年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连同申请注册人员一览表(名单排列顺序需与申报材料排列顺序相同)一并报送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江门市卫生局服务窗口(地址:江门市堤西路88号四楼B区)。
(二)请江门市卫生监督所于2011年1月20日前完成所有材料复核、核对打印后的《护士执业证书》后,经市卫生局审核后送省卫生厅审核发证。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市卫生局联系人:梁南灵,联系电话:3875812;市卫生监督所联系:袁莉,联系电话:3871071。)
附件
广东省护士首次注册
申请审核表
姓 名: .
证书编号: .
行政区域: .
材料编号: .
广东省卫生厅制
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登记表
提交材料一览表
| 单位 审验 | 区、县 审验 | 地市 审验 | 省厅 审验 |
1.注册申请审核表 | ||||
2.身份证(复印件) | ||||
3.毕业证(复印件) | ||||
4、学历验证证明或招生证明(复印件) | ||||
5.资格证(或成绩单)(复印件) | ||||
6.临床实习证明(原件) | ||||
7.医疗机构聘用证明(原件) | ||||
8.身份证规格照片两张 | ||||
9.健康体检表(原件) | ||||
10.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执业单位集体提供) |
审验人员签名 (单位) (县、 区局)(地市局)(省厅)
填表说明
(带﹡号为必填项目)
1.本表供申请首次注册或重新注册时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第8项由发证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符合国家注册条件的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由本人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护理教育、护理研究、社区护理、预防保健或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身份证照格式的相片两张。
10.拟聘用人工作单位意见中,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职能部门负责人。
11.护理工作岗位包括:“在岗”或“不在岗”。“在岗”类别:①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护士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③在医疗卫生机构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主要指从事专职党务、人事、工会(青年团和妇女会)、政法、财务等工作。不在护理岗位的护士不得延续注册。
12.“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直接为病人服务的护理工作。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从事护理管理工作。护理教育指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卫生/护士(理)学校的护理教学工作。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首页的填表说明(带﹡项均有说明)。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1、申请人情况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国 籍﹡ | ||||||||
身份证号﹡ | □□□□□□□□□□□□□□□□□□ | |||||||||
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时间﹡ | 年 月 日 | 考试地点 | 省/自治区/直辖市 | |||||||
毕业学校﹡ | ||||||||||
所学专业﹡ | 注册学历﹡ | 学 制﹡ | ||||||||
毕业时间﹡ | 年 月 日 | 学 位 | 健康状况﹡ | |||||||
专业学习经历 | ||||||||||
2、拟聘用申请人的工作单位情况﹡
工作单位名称 | |||
单位登记号 | |||
行政区域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 县(区) | ||
邮政编码 | 单位电话 |
3、是否首次注册﹡ 是□ 否□
4、如果不是首次注册,请填写申请人工作详情﹡
现技术职称﹡ | 现护理工作岗位﹡ | 在岗□ 不在岗□ | |
职务﹡ | 工作类别﹡ | ||
参加工作时间﹡ | 年 月 日 | ||
工作经历 |
5、申请人签名﹡ .
6、拟聘用申请人工作单位意见﹡(由工作单位填写)
工作单位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单位法定代表(授权者)签字
| 单位盖章 |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
7、注册机关意见﹡(由注册机关填写)﹡
准予注册□ 护士执业证书编号: |
不准予注册□ 不准予注册理由: 注册机关盖章(护士注册专用章)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
8.发证机关意见(由省卫生厅填写)﹡
准予发证□ 护士执业证书编号:
|
不准予发证□ 不准予发证理由: 注册机关盖章(省卫生厅护士注册专用章)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发证机关盖章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
医疗机构录用或聘用人员证明
兹有 为我院护理工作人员,经临床理论及技术考核合格,拟安排在 岗位(填写到最小护理单元),同意其申请护士注册。
日 期:
单位盖章:
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近期 二寸免冠 正面半身 彩色照片 (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 |||||||||||||
身份证号 | □□□□□□□□□□□□□□□□□□ | |||||||||||||||
工作单位 | ||||||||||||||||
出 生 地 | 民族 | 婚否 | ||||||||||||||
既往病史 | ||||||||||||||||
家 族 史 | ||||||||||||||||
眼 | 裸眼视力 | 左 | 右 | 医师意见: 签名: | ||||||||||||
矫正视力 | ||||||||||||||||
眼 疾 | ||||||||||||||||
色 觉 | ||||||||||||||||
耳 鼻 喉 | 听 力 | 左 | 右 | 医师意见: 签名: | ||||||||||||
耳 疾 | ||||||||||||||||
鼻及鼻窦 | ||||||||||||||||
嗅 觉 | ||||||||||||||||
咽 | ||||||||||||||||
喉 | ||||||||||||||||
口 腔 | 粘 膜 | 医师意见: 签名: | ||||||||||||||
牙及牙龈 | ||||||||||||||||
舌 | ||||||||||||||||
内 科 | 呼吸 | 次/分 | 脉搏 | 次/分 | 血压 | / mmHg | 医师意见: 签名: | |||||||||
发育及营养 | ||||||||||||||||
神经及精神 | ||||||||||||||||
肺及呼吸道 | ||||||||||||||||
心脏及血管 | ||||||||||||||||
肝、脾、双肾 | ||||||||||||||||
腹部包块 | ||||||||||||||||
其 他 | ||||||||||||||||
外 科 | 身 高 | 厘米 | 体 重 | 千克 | 医师意见: 签名: | |
皮 肤 | 淋巴结 | |||||
头、颈 | 甲状腺 | |||||
脊 柱 | 四肢 | |||||
肛 门 | 生殖器 | |||||
其 他 | ||||||
辅助检查结果 | 胸 片 | 医师签名: | ||||
心电图 | 医师签名: | |||||
肝功能 | 检验师签名: | |||||
乙肝两对半 | 检验师签名: | |||||
血常规 | 血型 | 检验师签名: | ||||
尿常规 | 检验师签名: | |||||
体 检 结 果 | 结果:(请在以下项目序号前打“√”表示选定该项体检结果) ①健康或正常 ②有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③传染病活动期 ④有精神病史 ⑤其他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功能障碍 如选择上述结果②③④⑤项之一者,请具体说明: -. . 体检医院盖章 体检日期: 年 月 日 医师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执业机构意见 | 执业机构盖章 负责人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