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件
江爱卫〔201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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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2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4月是第24个全国爱国卫生活动月,根据全国爱卫办和省爱卫办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国家卫生城市”今年接受复审等工作要求,现将我市开展第2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今年我市“国家卫生城市”要接受全国爱卫会的复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印发了《江门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江委办〔2012〕2号),并在2月24日召开了江门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动员大会。会上,庞国梅市长强调,要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并重新确认命名,实现城市卫生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的目标。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迎检”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并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协调,认真组织本地区、本系统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切实处理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热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各项复审迎检工作,以良好的城乡环境卫生迎接爱国卫生运动开展60周年和“国家卫生城市”的复审。
二、落实措施,大力整治环境卫生
(一)广泛宣传发动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城乡卫生黑点、难点,在电视、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向群众公布本市(区)爱卫办投诉热线电话号码,采取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卫生防病保健意识。通过在公共场所设置的固定宣传栏,全面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和“健康城市”相关知识的宣传,以及我市巩固创卫成果的成绩;与新闻媒体紧密合作,开设“国家卫生城市”相关常识和卫生知识宣传专刊,开展卫生观念强化宣传,不断引导全市居民自觉遵守城市卫生管理规定,积极参与巩固创卫成果活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确保城市卫生、整洁和有序,为迎接上级复审创造良好的城市卫生环境。
(二)认真组织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日常卫生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做到人、财、物到位,监督管理到位。在此基础上,各市、区爱卫会要重点抓好前期群众反映和调查摸底发现的卫生黑点、难点,在爱国卫生月期间组织多次专项整治活动。
市爱卫会委员单位和市直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卫生管理职能,落实行业卫生管理,并积极支持属地政府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各市、区爱卫会要组织各镇(街)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推行长效管理,巩固提高发展城乡爱国卫生创建成果,切实发挥典范作用,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深入开展。
(三)落实病媒生物防制
各地、各单位要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按照“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制为辅”的综合防制原则,落实“四害”孳生地的属地管理,组织和发动部门单位和居民群众,重点清理室内水生植物积水,室外各类容器积水,房前屋后各类闲置容器等处。要组织人员清疏下水道,清除地下室、花圃及天台等各种积水,消灭蚊虫孳生环境。积水沙井要投放药剂控制蚊虫孳生。要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不断完善病媒生物监测措施和防制设施。要坚持科学合理用药,各地要在“爱国卫生月”活动期间组织1至2次全面的除“四害”药物消杀行动,努力降低病媒生物的密度,消除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条件。
三、督导检查,确保成效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爱国卫生月活动督导检查,纠正工作偏差,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以优美的环境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市爱卫会将对各地、各单位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进行督导调研,对各地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将予以表彰和推广,同时将其作为年终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
在爱国卫生月活动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将情况报送市爱卫办,请各市、区爱卫办和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于5月10日前将活动情况统计表和活动总结报送市爱卫办(请同时交电子版,邮箱:awb3534554@126。com)。
附:江门市第2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一日
(联系人:李永辉,电话:3875809,传真:3875823)
附件
江门市第2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参加活 动人数 (人次) | 清理 卫生死角 | 清运余泥垃圾 (吨) | 处理蚊、蝇 孳生地 | 使用灭蚊、蝇、蟑螂和鼠药(公斤) | 整治、围蔽 待建用地 | 清拆窝棚 | 开展宣传 咨询活动 | 印发宣传资料 (份) | 出版健教宣传专栏 (份) | ||||||
处数 (处) | 面 积M2 | 处 数 (处) | 面 积M2 | 灭蚊、蝇和蟑螂药 | 灭鼠药 | 处 数 (处) | 面 积M2 | 处 数 (处) | 面 积 M2 | 次数 | 参加人数 (人次) | ||||
注:1、本表仅供统计使用,请各地务必实事求是,不得随意夸大数据;2、处数是指垃圾、杂物等卫生死角;3、本表请各市、区爱卫办和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于5月10日前,随同情况总结报江门市爱卫办。
负责人: 填报人:
主题词:爱国卫生△ 活动 通知
抄送:省爱卫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陈佳林副市长、区达洪副秘书长。
???江门市爱卫会办公室 2012年3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