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湛江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 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内涵建设,完善社区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功能,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社区居民健康水平,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11]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