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计局(卫生局、计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人口计生服务中心、药具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在积极配合市安委员会开展我市2014“安全生产月”活动及继续深入开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活动的基础上,我局决定在6月份组织开展本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惠州市卫生计生系统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5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惠州市卫生计生系统2014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根据《惠州市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惠安〔2014〕4号)的要求,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动员我市卫生计生系统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执业护士网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市卫计局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卫计局局长许岸高同志、党组书记严戈科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黄宜志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活动办公室,由黄宜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协调指导工作。各县(区)卫计局(卫生局、计生局)、各市直卫生计生单位按照市里要求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安全生产月启动日活动(5月31日) 1.各单位在大门口、主要路口悬挂安全生产标语横幅。 2.各单位利用路灯旗杆广告灯箱和大型巨幅广告牌设置公益宣传标语。 组织落实部门:各县(区)卫计局(卫生局、计生局),各市直单位 (二)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6月1日至6月30日) “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安委会组织宣讲队,深入县(区)、乡镇和企业,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各单位全力配合宣讲队,做好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组织学习和观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和《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 组织落实部门:各县(区)卫计局(卫生局、计生局)和各市直单位 (三)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9日至15日) 国家确定6月份第二个星期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各单位在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生命的红线》、《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4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等各种形式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国受警示”效果。 组织落实部门:各县(区)卫计局(卫生局、计生局)和各市直单位 (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 1.活动地点:待定。 2.活动内容: (1)组织市卫生监督所、职防院、健教所等单位参加由市举办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并到现场摆设咨询台,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分别制作宣传横幅、标语、展牌、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在宣传咨询日现场进行展出和发放,并就安全生产问题接受群众咨询。 (2)各单位要设置惠州市2014年“安全生产月”专用宣传栏,通过展示安全知识图片和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图片的形式,加大对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 咨询日活动当天,各参与单位围绕“坚守红线、从严执法”主题,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统一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组织落实部门:各县(区)卫计局(卫生局、计生局)、市卫生监督所、职防院、健教所等市直单位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7日至23日) 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纠纷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和各种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培训和演练,确保应急人员、药品、物资设备及时到位,让每个有关的干部职工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切实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结合本行行业领域特点,局应急办和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综合能力,强化全员应急意识和应急救援队伍技能,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组织落实部门:各县(区)卫计局(卫生局、计生局)和各市直单位 (六)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6月1日至6月30日) 为深入贯彻“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工作制度,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配合市安委会组织开展卫生计生行业性、区域性“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一是安全隐患曝光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围绕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曝光专题行活动。组织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曝”活动,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二是“打非治违”专题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以深化“打非治违”为主题,针对本辖区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创新形式和方法报道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情况,形成“打非治违”宣传声势。 组织落实部门:各县(区)卫计局(卫生局、计生局) (七)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6月1日-6月30日) 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结合实际开展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建立完善沟通联络机制。 组织落实部门:各县(区)卫计局(卫生局、计生局)和各市直单位。 (八)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活动(6月1日-6月30日) 1.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单位内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一步排查水、电、暖、毒麻药品、车辆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因素。 2.不断www.med126.com/rencai/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推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日常化、常规化,组织人员检查,保持对隐患治理的高压势态,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落实治理方案、责任、措施、时间和资金,制订应急预案;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登记造册,明确整改责任;对于整改完成的隐患,要按要求组织验收,并在适当的时候组织回头看,确保隐患得到彻底的消除。 3.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要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突出抓好食品安全、医疗安全、职业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4.加强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特殊时段(夏季、雨季、台风季节)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做好雨季防汛、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中毒和防中暑等夏季防范工作。组织开展综合督查,根据工作进度和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开展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和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落到实处。严防死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组织落实部门:各县(区)卫计局(卫生局、计生局)和各市直单位。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提高认识,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并结合卫生计生行业的特点,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具体行动。加强领导,专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提早谋划、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 2.完善制度,确保稳定。各单位要参照市直卫生计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职责,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职责,明确目标和任务,分解细化具体工作项目和内容。制定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能力,切实加强卫生应急机制建设。深入扎实地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做到自查自纠,确保我市卫生计生系统无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推动我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3.突出主题,精心组织。“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是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各单位要充分发动主流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营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贯、宣传咨询日、警示教育、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宣传声势,面向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安全文化等方面宣传。要发挥好微博、微信、手机报、数字电视电影等新媒体作用,加强舆论监督,扩大宣传声势,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4.注意总结,及时反馈。各单位分别于5月29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方案及6月23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汇报,以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件)的形式报局办公室,同时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开展活动的有关影像资料和照片一并报送。各有关单位要对整个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将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推广应用,并上升为管理制度,更好地巩固“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果。 我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年”活动落实情况进行适时督查。 (联系人:黄铭,联系电话:2833312,传真:2833065,邮箱:363828085@qq。com)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2.关注安全发展,创建平安惠州 3.安全生产人人参与,平安惠州人人共享 4.生活幸福来自安全,人生快乐首当平安 5.关注安全,平安是福 6.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7.安全就是生命,平安就是幸福 8.营造安全氛围,创造平安环境 9.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10.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11.创建平安惠州,共享幸福惠州 12.安全就是生命,平安就是幸福 13.工作再忙安全不忘,人命关天安全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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