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同时结合本地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一并贯彻执行。
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管工作的检查,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局沟通。调查表请于2010年2月15日前上报我局应急办。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联系人:陈厚新 联系电话:3310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