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护士执照考试报名时间另行通知,部队的医务人员也要参加全国统考
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
考 试 报 名 公 告
一、考试时间:
2012年5月19、20、26、27日
二、考试方式和专业
2012年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等65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12年5月19、20、26、27日。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 试 科 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19、20、26、27日 | 8:30-10:00 |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考 试 科 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19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20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二)2012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开考专业目录详见附件。
(三)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有关页面进行网上申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 kb之间; 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 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
考生在网上核对申报信息,打印《2012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并填写打印《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在湖南医药卫生人才网“职称导航网页”下载)。经报考人员所在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完成整个报名。
1名考生只能使用1个网报号及用户名,绝对不允许多个考生使用同1个网报号及用户名报名。
(二)网上申报时间:2011年12月20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止,以当地卫生局通知的申报截止时间为准。
四、资格审核时间
(一)、社会及无单位的考生,于2011年12月30日前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核、盖章、缴费、交表,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网上报名无效;
(二)、市直其他单位的医务人员,于2011年12月30日前到三区卫生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核、盖章、缴费、交表,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网上报名无效;
(三)、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考生,于2011年12月30日前到所在单位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核、盖章、缴费、交表,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网上报名无效。
四、报考条件
1、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的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2、参加初级(师)资格考试:中专毕业,受聘担任药、护、技士工作满5年;大专毕业,从事药、护、技工作3年以上; 本科、硕士毕业当年即可报名参加初级(师)资格考试。
3、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中专毕业,受聘担任初级(师)职务满7年;大专毕业,受聘担任初级(师)职务满6年;本科毕业,受聘担任初级(师)职务满4年;硕士毕业,受聘担任初级(师)职务满2年;博士毕业。
4、凡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5、报名参加2012年度各类别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取得相应学历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
6、自2003年起,考试实行滚动管理,考生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的4个科目考试,才能取得该专业的资格证书。已参加过考试的人员,无论报考什么级别的考试,再次报名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四、所需材料
1、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必须是第二代身份证,公安部通知第一代身份证到2008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
2、《2012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3、本人近期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3张。登记表照片栏上贴1张照片,其余2张将上端1/3贴于登记表顶端;报名表上的照片必须用电脑扫描。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护师以上职称的考生都须提供护士执照和护士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补考考生还须提供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资格审查完成后退还考生本人);
6、各县(市、区)报考初级(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交由所在县(市、区)人事局验印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公共类)》,市直报考初级(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交市人事局验印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公共类)》。
7、报考初级(师)以上资格者须提供初级(士)以上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考生均须提供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证书。报考中级资格的还须提供《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卫生类)》和《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公共类)》[前者由市卫生局科教科核发,后者由市人事局培训科收费核发]。
8、未提交以上证件及材料的,人事部门不予以进行资格审查。
六、报名热线
1、查阅报考通知,请登录“邵阳卫生局”网站;
热线电话:0739——5323156
2、进行网上预报名,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1名考生只能使用1个网报号及用户名,绝对不允许多个考生使用同1个网报号及用户名报名,否则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2012年5月1日起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开始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1年12月12日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
101 | 药学 | |
102 | 中药学 | |
103 | 口腔医学技术 | |
104 | 放射医学技术 | |
105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
106 | 病理学技术 | |
107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
108 | 营养 | |
109 | 理化检验技术 | |
110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
111 | 病案信息技术 | |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
附件: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邵阳市人社局 邵阳市卫生局
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