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卫规财[2007]283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厅直各单位:
根据卫规财发[2007]147号文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4年—200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2007年8月20日—30日卫生部将组织专家组对我区中央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我厅要求各市、县(区)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目的
全面了解2004—2006年中央补助卫生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认真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和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查改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措施和建议。
二、 检查文件依据
(一)《关于成立“宁夏卫生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宁卫规财[2005]125号)。
(二)《关于印发〈宁夏卫生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宁卫规财[2005]151号)。
(三)《200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宁夏实施方案)(宁卫规财(2005)295号)
(四)《2005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宁夏实施方案)
(五)《关于下达中央补助公共卫生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社发[2006]731号)
(六)《200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宁夏实施方案)
(七)《关于下达中央补助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社发[2007]458号)
(八)《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事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社发[2007]288号)
三、检查工作重点和主要内容
(一)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是否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办法,是否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和项目负责人,是否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1、设备:设备的管理使用情况,是否入本单位固定资产帐,是否有其他资金来源购置的设备。
2、人员培训经费:是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培训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各项培训的中短期效果如何。
3、工作补助标准:工作补助对象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项目人数严格落实补助资金,是否存在虚报冒领的情况,不同项目工作补助是否存在交叉使用的情况。
4、直接对受益人群的补助:服务人口或受益对象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漏报的现象,补助标准是否符合实际,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5、多渠道资金的重复使用情况:了解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地方财政补助资金以及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等来源资金是否存在交叉重复使用的情况。
6、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帐务管理是否规范,有无挪用、挤占、滞留现象。
(三)项目的监督检查情况。项目实施的基础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按有关规定和项目管理方案对项目执行情况开展检查、督查、评估考核,是否按要求报送总结报告。
(四)意见和建议情况。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中央补助范围和标准的合理性,项目实施的效益情况。加强项目管理的措施和办法,下一步公共卫生项目建设的方向和重点。
各市、县(区)及各项目单位将自查报告于8月20日前报自治区卫生厅规划财务处。联系人:马俊超 联系电话:0951—5054603
宁夏卫生厅
二OO七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