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湖南省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
验收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
从2005年开始,我省开展了创建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合格县市区的活动,省卫生厅印发了《湖南省创建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合格县市区评估验收办法》(湘卫妇社发[2005]5号)(以下简称《评估验收办法》)。根据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的发展现状,结合全省进一步改善产科质量管理的新要求,经研究,现对《评估验收办法》中的附件3“湖南省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验收考核评分标准”作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1、对“原业务用房”、“基本设备”考核分值分别由原来的25分、30分调至17分和23分。
2、“应会技能”、“产科质量管理”分别由原来的15分、20分调至20分和30分。
3、在“产科质量管理”内容中适当加大了控制剖宫产和高危截留分值,增加了产科病历质量和产科出血计量方法考核内容。
本标准自2009年起实行。
附:湖南省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验收考核评分标准(修订)
二OO九年一月六日
湖南省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验收考核评分标准(一)
(开展平产助产技术服务的卫生院)
项目及标准 | 考核要点 | 扣分标准 | 扣分原因 | 得分 | ||||||||||||||||||||
业务用房 (17分) | 产科门诊:诊室面积适宜,有相对隔离的检查区。(3.0分) 产科病房:根据开展住院分娩的需要,设置相应数量的床位。实行母婴同室,每组母婴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3.0分) 分娩室。面积应大于16平方米,墙面瓷砖到顶,地面为防滑瓷砖或水磨石,设有冲刷排水地漏,装有纱窗、纱门。(8.0分) 产房布局:从外向里由分界标志划分为非限制区、半限制区、限制区。(3.0分) (1)非限制区。包括产妇入室区、 工作人员更鞋更衣区及推车入室区等。 (2)半限制区。包括待产室、敷料准备间(区)、洗涤间(区)等。 (3)限制区。包括分娩室、洗手间(区)、各类浸泡桶区等。 | 1、无独立的妇产科门诊扣1分,无相对隔离的检查区扣1分。 2、未实行母婴同室扣1分。 3、分娩室每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4、产房布局三区划分每有一处不符合要求各扣2分,扣完为止。 5、非限制区、半限制区、限制区内相应功能区域缺乏每少一处功能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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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设备 (23分) | 产科门诊:备有产科诊查床、妇科诊查床、多普勒胎心听诊仪、成人身高体重秤、血压计、骨盆测量器、皮尺等。(1.7分) 产科病房:婴儿床,床头柜,靠背椅,二便设施。(0.8分) 待产室:软尺、骨盆测量仪、听诊器、血压计、肛诊指套等。(1.0分) 敷料准备间(区):设有敷料准备工作台,且干净整洁。(1.0分) 洗涤间(区):洗涤池、各种用物初步消毒处理的设施。(2.0分) 洗手间:配有感应式或脚踏式洗手水龙头。(1.0分) 分娩室基本设施:产床;灭菌物品柜、治疗柜、器械台;侧照灯或移动式无影灯、氧气瓶;计时钟(带秒针)、污物桶、担架车(可与手术室共用);空调(温度保持在25℃左右)。(4.5分) 分娩室医疗器械:胎心监护仪或多普勒胎心听诊仪、低压吸引器、;新生儿辐射抢救台、新生儿体重秤、新生儿复苏面罩和复苏囊、新生儿喉镜及气管插管、聚血盆;消毒接产包、清宫包、导尿包、静脉切开包;体温表、血压计、开口器、舌垫、阴道拉勾(上、下叶);贮槽、宫腔填塞纱条、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用器具(包括留置针)。(4.0分) 消毒物品:按有关规定要求配置室内空气消毒设备(紫外线灯、臭氧电子移动器、快速空气消毒片等)、消毒液及消毒容器、高压灭菌设备(可与消毒供应室共用)。(1.5分) 抢救药品:不少于15种(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阿托品、洛贝林、可拉明、利多卡因、多巴胺、阿拉明、西地兰、速尿、去甲肾上腺素、地塞米松、氨茶碱、葡萄糖酸钙、肝素、纳络酮等)。(4.0分) 相关科室设备:B超、心电图机、X光机,开展血、尿常规化验、血型配合、出凝血时间测定及血小板计数等检验设备。(1.5分) | 1、产科门诊无多普勒胎心听诊仪扣0.5分,其它设施每缺少一件扣0.2分。 2、产科病房设备器械每缺少一件扣0.2分。 3、待产室设备器械每缺少一件扣0.2分。 4、无敷料准备工作台扣0.5分,不干净整洁扣0.5分。 5、无洗涤间(区)扣1分,洗涤间(区)与洗手间(区)混用扣1分。 6、洗手间无符合要求的洗手龙头扣1分。 7、分娩室基本设施每缺少一件扣0.5分。无空调扣2分,扣完为止。 8、分娩室胎心监护仪或多普勒胎心听诊仪、低压吸引器;新生儿辐射抢救台、新生儿体重秤、新生儿复苏面罩和复苏囊、新生儿喉镜及气管插管设施、聚血盆每缺少一种扣0.5分,其余每少一种扣0.2分,扣完为止。 9、消毒物品每缺少一种扣0.5分,扣完为止。 10、抢救药品每缺少一种扣0.5分,每发现一种药品超过有效期扣1分。 11、相关科室设备每缺少一种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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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 (10分) |
| 无《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从事助产技术扣5分,符合要求的从事助产技术人员少于2名扣2分;无中专以上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妇产科医士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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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会技能 (20分) | 产科业务人员18项目应会技能(非开展剖宫产技术的单位第17项除外)平均分数。 | 平均考核合格分在80分以下者,每少1分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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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质量管理 (30分) | 1、 有完整的产科病历;(4.0分) 2、 正确使用催产素;(4.0分) 3、 正确使用产程图;(4.0分) 4、 使用规范的分娩登记本;(4.0分) 5、 无截留高危孕产妇的现象;(6.0分) 6、 病历质量符合要求;(4.0分) 7、 掌握正确的产科出血计量方法。(4.0分) | 1、无产科病历,扣4分,病历不符合要求扣1-3分。 2、抽查的病历中,催产素使用不当扣2分,催产素使用无人监护、无记录扣2分。 3、未使用产程图扣4分,产程图使用不正确扣1-3分。 4、未使用的分娩登记本扣4分,登记本登记不全扣1-3分。 5、发现截留高危孕产妇的现象一例扣2分,扣完为止。 6、病历质量:发现一例3级病历扣1分,4级以上病历扣4分。 7、未使用正确的产科出血计量方法(聚血盆)或计量不准酌情扣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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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分 | 1、产科病房配置空调机。2、产科病房设置室内卫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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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验收考核评分标准(二)
(开展剖宫产助产技术服务的卫生院)
项目及标准 | 考核要点 | 扣分标准 | 扣分原因 | 得分 | |||
业务用房 (17分) | 产科门诊:诊室面积适宜,有相对隔离的检查区。(3.0分) 产科病房:根据开展住院分娩的需要,设置相应数量的床位。实行母婴同室,每组母婴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3.0分) 分娩室。面积应大于16平方米,墙面瓷砖到顶,地面为防滑瓷砖或水磨石,设有冲刷排水地漏,装有纱窗、纱门。(8.0分) 产房布局:从外向里由分界标志划分为非限制区、半限制区、限制区。(3.0分) (1)非限制区。包括产妇入室区、工作人员更鞋更衣区及推车入室区等。 (2)半限制区。包括待产室、敷料准备间(区)、洗涤间(区)等。 (3)限制区。包括分娩室、洗手间(区)、各类浸泡桶区等。 | 1、无独立的妇产科门诊扣1分,无相对隔离的检查区扣1分。 2、未实行母婴同室扣1分。 3、分娩室每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4、产房布局三区划分每有一处不符合要求各扣2分。 5、非限制区、半限制区、限制区内相应功能区域缺乏每少一处功能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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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设备 (23分) | 产科门诊:备有产科诊查床、妇科诊查床、多普勒胎心听诊仪、成人身高体重秤、血压计、骨盆测量器、皮尺等。(1.7分) 产科病房:婴儿床,床头柜,靠背椅,二便设施。(0.8分) 待产室:软尺、骨盆测量仪、听诊器、血压计、肛诊指套等。(1.0分) 敷料准备间(区):设有敷料准备工作台,且干净整洁。(1.0分) 洗涤间(区):洗涤池、各种用物初步消毒处理的设施。(2.0分) 洗手间:配有感应式或脚踏式洗手水龙头。(1.0分) 分娩室基本设施:产床;灭菌物品柜、治疗柜、器械台;侧照灯或移动式无影灯、氧气瓶;计时钟(带秒针)、污物桶、担架车(可与手术室共用);空调(温度保持在25℃左右)。(4.5分) 分娩室医疗器械:胎心监护仪或多普勒胎心听诊仪、低压吸引器;新生儿辐射抢救台、新生儿体重秤、新生儿复苏面罩和复苏囊、新生儿喉镜及气管插管;消毒接产包、清宫包、导尿包、静脉切开包;体温表、血压计、开口器、舌垫、阴道拉勾(上、下叶);贮槽、宫腔填塞纱条、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用器具(包括留置针)。(4.0分) 有各种处理难产的器械,如产钳、胎头吸引器、阴道牵拉器等。 消毒物品:按有关规定要求配置室内空气消毒设备(紫外线灯、臭氧电子移动器、快速空气消毒片等)、消毒液及消毒容器、高压灭菌设备(可与消毒供应室共用)。(1.5分) 抢救药品:不少于15种(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阿托品、洛贝林、可拉明、利多卡因、多巴胺、阿拉明、西地兰、速尿、去甲肾上腺素、地塞米松、氨茶碱、葡萄糖酸钙、肝素、纳络酮等)。(4.0分) 相关科室设备:B超、心电图机、X光机,开展血、尿常规化验、血型配合、出凝血时间测定及血小板计数等检验设备。(1.5分) 手术室:应配置新生儿辐射抢救台、新生儿体重秤。 | 1、产科门诊无多普勒胎心听诊仪扣0.5分,其它设施每缺少一件扣0.2分。 2、产科病房设备器械每缺少一件扣0.2分。 3、待产室设备器械每缺少一件扣0.2分。 4、无敷料准备工作台扣0.5分,不干净整洁扣0.5分。 5、无洗涤间(区)扣1分,洗涤间(区)与洗手间(区)混用扣1分。 6、洗手间未符合要求的洗手水龙头扣1分。 7、分娩室基本设施每缺少一件扣0.5分,缺少空调扣2分。 8、分娩室胎心监护仪或多普勒胎心听诊仪、低压吸引器、新生儿辐射抢救台、新生儿体重秤、新生儿复苏面罩和复苏囊、新生儿喉镜及气管插管设施聚血盆每缺少一种扣0.5分,其余每少一种扣0.2分。 9、消毒物品每缺少一种扣0.5分。 10、抢救药品每缺少一种扣0.5分,每发现一种药品超过有效期扣1分。 11、相关科室设备每缺少一种扣0.5分。 12、手术室 每少一种设备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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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 (10分) | 姓 名 | 学 历 | 职 称 | 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时间 | 1、无《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从事助产技术扣5分。 2、符合要求的从事助产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名,每少一名扣1分。 3、无妇产科主治医师(或从事本专业10年以上妇产科医师)扣2分,无合格的麻醉人员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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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会技能 (20分) | 产科业务人员18项目应会技能平均分数。 | 平均考核合格分在80分以下者,每少1分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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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质量管理 (30分) | 1、 完整的产科病历;(4.0分) 2、 正确使用催产素;(4.0分) 3、 正确使用产程图;(4.0分) 4、 使用规范的分娩登记本;(4.0分) 5、 无高危截留现象;(4.0分) 6、 病历质量符合要求;(4.0分) 7、 剖宫产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6.0分) | 1、无产科病历,扣4分,病历不符合要求扣1-3分。 2、抽查的病历中,催产素使用不当扣2分,催产素使用无人监护、无记录扣2分。 3、未使用产程图扣4分,产程图使用不正确扣1-3分。 4、未使用的分娩登记本扣4分,登记本登记不全扣1-3分。 5、发现截留高危孕产妇的现象一例扣2分,扣完为止。 6、病历质量:发现一例3级病历扣1分,4级以上病历扣4分。 7、剖宫产率应低于25%,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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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分 | 1、具备条件的,配置空调机。2、提倡设置室内卫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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