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改革市卫生局完成情况
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以来,特别是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改革稳步实施、有序推进,取得了明显进展。现将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改革工作2010年涉及市卫生局工作的有关请况汇报如下: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议方面
市卫生局主要承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1、参合率:2010年,我市参合人数为4119657人,参合率达到98.83%。
2、筹资标准。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了120元,其中中央财政60元,省级财政30元,市级财政12元,县级财政18元。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已于2010年3月份足额拨付至各县(市、区)新农合财政专户。参合农民个人缴费30元未变。
3、门诊统筹。1月1日起,在五县四区全面建立了门诊统筹制度。参合农民门诊费用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统筹。
4、报销比例。参合农民在乡级、县级、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是80%、60%、45%,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平均为61.5%。参合农民大病住院报销封顶线由原来的3万元提高到了6万元。
5、就医“一卡通”。上半年,市直新农合城市定点医疗机构陆续与各县(市、区)新农合办公室签订了《出院直补协议》,在全市统一了诊疗项目编码,参合农民在市、县、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现了出院直补。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基本药物招标配送和使用。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我市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按照充分考虑配送企业实力和适当照顾本地配送企业的原则,从全省20个中标配送企业中选择了7家药品配送企业作为全市基本药物配送一级企业。各县(市、区)在从市选定的一级配送企业中选择了1-3家作为本地一级配送企业的同时,又选择了9家企业作为二级配送企业。
各县(市、区)在进行基本药物配送时,对省招标的307种基本药物和我市增补的200种非目录药物与一级配送企业进行了二次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现配送价格比省统一招标价格平均下降8.87%。
目前,全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已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也制定了应用国家基本药物的考核比率。
2、国家基本药物报销。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的通知》要求,从5月起,我市已将国家确定的307种基本药物和我市增补的200种非目录药品全部纳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全部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提高到了80%。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政府举办的仅有两所,其余18所分别是由厂矿企业医院转制和公立医院领办。如仅在两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那么近90%的社区居民将享受不到基本药物制度带来的实惠。市政府决定,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分举办性质一律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让城乡居民共享医改成果与实惠。3月1日,国家307种基本药物如期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机构零差率销售。5月1日,我市增补的200种非目录药品实行了“零差率”销售,为城乡居民带来了实惠。
4、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7月底,市财政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安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医保基金补偿办法》,明确了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偿方法与规定。《办法》指出,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偿是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偿的一部分,与财政补偿共同构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补偿体系,以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
5、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1)、落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 2010年8月30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会议,对我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公共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目前,我市的具体实施方案已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厅,待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2)、考核机制。为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完善和落实绩效考核办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卫生事业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安阳市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年底前组织实施。
(3)、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核定。根据《河南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豫卫人[2009]39号),市卫生局、市编办2010年3月完成了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核定工作,经省编办、省卫生厅、省财政厅2010年5月批准后正式执行。审核后,我市共有乡镇卫生院92所,涉及一市、四县、三区。原有编制数5304个,实有人数4630人,新核定编制数4943个,整体缺编313人。全市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和动态管理,人员配备一专多能,卫生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编制总数的80%,其中,专业公共卫生人员配备保证公共卫生任务的完成,原则上不低于编制数的15%(最低不少于5名),同时配备中医类和妇幼保健类人员。
6、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通过政策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主动“下街道、进基层、入家门”多了,有效服务时间延长了,。规范化网络化管理覆盖率达到100%,预防保健管理对象的管理覆盖率达到70%以上;家庭健康档案的建档率达50%以上。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安阳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要求“在2009年基础上,再支持1个县级医院、3所中心乡镇卫生院、6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按时竣工投入使用。”
县级医院选择了安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建设面积1800平方米,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国债资金2100万元,地方配套1500万元,目前已开工建设。3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分别是安阳县瓦店乡中心卫生院、滑县留固镇中心卫生院、林州市河顺乡中心卫生院。目前安阳县瓦岗乡卫生院正在进行一层现浇顶,滑县留固镇卫生院正在进行一层建设,林州河顺乡卫生院正在打圈梁。6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是北关区洹北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关区曙光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峰区东关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殷都区梅园庄街道梅园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安区彰武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发区商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开发区商颂社区、北关区曙光社区、文峰区东关社区、龙安区彰武社区、北关区洹北社区正在进行招标程序,殷都区梅园庄社区正在进行招投标及地质勘探。
2、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根据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定向培养本科生的通知》(豫卫发[2010]19号),7月27日和8月7日,省卫生厅共为我市12名学生签订了协议,其中郑州大学10名,预防医学和临床医学专业各5名,河南中医学院2名,均为中西医结合专业。
3、启动首批全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市卫生局目前正在拟定《安阳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意见》(草稿),此培训意见将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人保局等部门协商并联合下发、实施。
4、巩固和完善市人民医院与滑县人民医院对口协作关系。市人民医院已接收了来自滑县人民医院六个专业6名骨干人员进修学习。
5、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截止目前,已经在岗培训乡镇卫生人员94人次,村卫生室人员2429人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279人次。
6、执行国家建立全科医生培训和职称评定的相关政策。在职称评定工作中,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较好的提高了广大医师到社区服务的积极性。
7、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今年7月份出台了《安阳市加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提出2011年完成全市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其中2010年建设任务1035所。市政府把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列入政府重点督察项目,成立5个专项督导组,实行划区承包式督导。目前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8、落实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的补助政策保障村医的合理收入。《安阳市加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凡纳入政府规划设置建设的标准化村卫生室,执行下列政策:1、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为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2、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为村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提供的服务的质和量合理享受政府补贴;3、随着各级政府财政投入的增加,对其配置常用诊疗设施。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落实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以及老年人保健等。我市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以县为实施单位,主要通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截止目前,全市共为2505330名农村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已经达到了农民总数的60.5%。全市共为494337社区居民建立了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55.75%,信息化率达到16.7%。
2、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办法,提高服务的效率和效益。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安阳市社区公共卫生工作内容》、《安阳市社区公共卫生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安阳市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实行“项目管理、量化考核决定财政补助”的管理办法,让抽象的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化、标准化。
3、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1、在2009年基础上,圆满完成了我市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2010年共补种215075人。
2、在2009年基础上,内黄县开展乳腺癌检查2000人。对65100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补助。
3、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补服叶酸项目。截止9月份,全市共完成叶酸服用11841人份,发放叶酸160107瓶。共为10221名农村孕产妇核发了分娩补助,发放308.137万元补助金。
4、2010年我市“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任务量为1800例,截止目前9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安全顺利的完成贫困白内障手术1700例,相当于任务量的94.4%,其中滑县、汤阴县、内黄县、安阳县、市二医院已完成任务,其他各定点医院正在积极进行当中。根据安财预〔2010〕222号文件及该项目手术任务分配量,市眼科医院800例补助资金64万由市财政局拨付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已全部拨付市眼科医院;市二医院归属市残联,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各县的补助资金有市财政局下拨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拨付各定点医院。
5、针对艾滋病预防,落实母婴阻断措施,对阳性育龄妇女随访率95%,为发现阳性育龄妇女妊娠和生产。对目前63名艾滋病病毒阳性育龄妇女坚持每月随访检测1次,特殊情况的每3个月必须随访到位,尚未发现阳性产妇。
6、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6月份,组织城市四区卫生局对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量进行考核,其中包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调整公立医院布局。目前市卫生局正在进行调查和规划。
2、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正在积极探索之中。一是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在社区卫生机构全部实现了“零差价”销售;二是降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费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在县级医院基础上下降了25%,以吸引病人到社区就诊。关于双向转诊制度,已经为每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定了一所城市二级以上医院作为技术指导和双向转诊单位。
3、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安办[2010]8号)文件,市卫生局于2010年5月16日召开了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敢为设置管理工作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目前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已完成岗位设置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核准。下一步将进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实施、首次岗位聘用即认定总结等工作,预计11月份完成。
4、建立监督机制。省卫生厅采用十大指标监控三级医院,市卫生局采用十大指标监控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5、继续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探索开展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市卫生局正在拟定《安阳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意见》(草稿),此培训意见将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人保局等部门协商并联合下发、实施。目前我局正在探讨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实施中的相关问题。
6、加强公立医院管理。
(1)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推广预约诊疗,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改善就医环境。
预约诊疗服务:我市4所三级医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工作,11月1日前完成专家资料的录入并正式开通118114 电话预约挂号服务。
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我市所有市直医疗机构均执行门诊检查化验结果互认。
“优质护理示范工程”:截至2010年10月,全市开展“优质护理示范工程”的医院共计10所,示范病区15个。各医院为病区安装了热水器、微波炉等设施,购置了床旁餐桌、小方凳、吹风机、洗头盆等物品,餐厅开展为病人送饭等一系列方便病人的措施。。
(2)推广电子病历,加快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目前,我市肿瘤医院已实行了电子病历,《安阳市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已经完成编制;争取年内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逐步实现电子病历系统在临床科室中启用。
(3)制定100种常见疾病临床路径,继续推动单病种限价管理和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
临床路径:目前,进入试点的我市五家三级医院已有7个学科、10个病种进入临床路径管理,至2010年9月,共有375例患者通过临床路径,得到积极、有效、标准、经济的诊疗。
单病种限价。1月起截至目前全市二级医院共收治单病种限价患者5724例,收入金额2771.9421万元,和限价前相比减免减免费用为579.22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