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6年五·一黄金周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制订单位:武汉市卫生局办公室
文件编号:武卫〔2006〕89号
制订日期:2006年4月21日
关 键 词:食品 卫生 黄金周 通知
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6年五·一黄金周
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有关企业卫生处、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6年“五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五一”黄金周是群众外出就餐和旅游的高峰期。今年武汉市推出了由欢乐农家休闲游、都市文化休闲游、自然风光休闲游、科教魅力休闲游四部分组成“畅游江城美景 感受自然休闲”的系列节庆活动,为了保证节日期间武汉市民及来汉游客的饮食安全,提升武汉城市形象,按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经研究,现就“五一”黄金周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卫生局要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五一”黄金周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将食品安全保障和突发食物中毒应急处置准备作为节日期间卫生工作的中心。要坚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领导”的方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沟通,结合2006年“五一”黄金周各区旅游活动具体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有力、突出重点、兼顾整体,确保各项卫生保障工作落到实处,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二、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有关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对管辖范围内宾馆(酒店)、餐馆、饮食摊点、“武汉特色名吃”、“乡村休闲游网点”、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点及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临时设立的饮食展销点等单位的监督检查的力度,督促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各项卫生保障措施。并根据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对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重点检查各餐饮单位加工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餐具消毒设施、措施、效果,凉菜加工和贮藏卫生条件。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凡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导致严重后果的要吊销其卫生许可证。
三、农村休闲游是集美食、观光、娱乐为一体的休闲方式,近年来受到市民的广泛的欢迎,网点日益增多。4月26日-5月7日,武汉市将举办内容丰富的乡村休闲游节。洪山区、汉阳区和六个远城区要加强对管辖范围内乡村休闲山庄、渡假村的监督检查,帮助其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卫生设施、设备条件,规范操作程序,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使其牢固树立“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承担起保证食品安全的责任。
四、“五一”黄金周期间期间,各单位要认真覆行监督职责,安排卫生监督人员在重点场所、重点地段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切实落实责任制,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市卫生监督所要成立督查小组,对各区“五一”黄金周食品卫生保障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将督导情况及时向监督处反馈。
五、“五一”黄金周期间期间,各单位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系渠道畅通。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处理突发事件所用各类仪器、设备、车辆等能随时投入运转,以便于突发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尽可能减小事故的影响。
请各区卫生局和有关单位于5月9日前将“五一”黄金周卫生监督工作小结和五一”黄金周情况汇总表报至市卫生局监督处(传真电话:82770129、8277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