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
2013年5月--6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广告监测中发现,我市部分医疗机构发布的违法医疗广告欺骗和误导就医患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现对下列典型违法医疗服务广告予以公告。
一、武汉真爱妇产医院利用新闻资讯服务类节目发布医疗广告,并且在人物专访中出现联系方式、地址等,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二、武汉天佑医院洪山门诊部利用新闻、资讯服务类节目发布医疗广告,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三、武汉爱尔眼科医院利用新闻、资讯服务类节目发布医疗广告,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四、武汉市普济门诊部利用医疗资讯类服务节目发布广告,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如“治疗各种胃肠炎症,2-3个疗程可以明显好转或者治愈”,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五、武汉市方泰医院利用新闻、资讯服务类节目发布医疗广告,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依法分别对以上违法广告、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查处。同时,继续加强跟踪监测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