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卫〔2012〕97号
有关区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武汉市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根据《市卫生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乡镇卫生院示范性标准化中医科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武卫〔2011〕106号)和《市卫生局关于对2011年武汉市乡镇卫生院示范性标准化中医科建设单位进行评审验收的通知》(武卫办〔2012〕14号)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各区申报情况,我局组织由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及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检查组进行了评审验收检查,现将评审验收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审验收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一)评审验收检查对象。全市共申报14家,其中大型7家分别为:黄陂区三里卫生院、汉南区纱帽卫生院、东西湖区金银湖卫生院、黄陂区六指卫生院、黄陂区长轩岭卫生院、武汉经济开发区军山卫生院、新洲区仓埠卫生院,一般7家分别为:蔡甸区大集卫生院、汉南区邓南卫生院、东西湖区长青街卫生院、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九峰卫生院、新洲区邾城卫生院、江夏区湖泗卫生院、黄陂区王家河卫生院。
(二)评审验收检查内容与方式
1.评审验收检查主要内容
围绕我局在乡镇卫生院加强中医科建设的主要要求,从乡镇卫生院的管理、科室设置管理、医疗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公共卫生服务和继续教育五个方面来进行检查评估。
2.评审验收检查方式
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查看、现场考核等方式进行验收检查。
(三)评审验收检查工作组织实施
1.评审验收检查组织
全市统一安排工作日程,统一检查内容,统一评分标准,统一工作程序,统一专家培训,制定了《武汉市乡镇卫生院示范性标准化中医科评审验收专家手册》,由专家按统一要求进行检查,并分组打分最后汇总计算总分。我局对所有检查结果和原始检查记录表进行认真核对并对个别存在问题的评分进行了修正。
2.工作方式
武汉市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专家组的8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验收检查。
3.专家组成
全市共组成了4个专家组,每组5人,其中组长1人(由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担任),副组长2人(由市卫生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市财政局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管理专家1人,临床专家1人。
4.工作要求
检查中检查组成员要公正公平,认真负责。受检区和受检单位要实事求是。检查过程中一切接待从简。
二、评审验收评估结果与分析
(一)总体情况。不同规模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评分差别较大,其中,大型中医科平均分值为904分;一般中医科平均分值为882分。一般与大型中医科的主要差距在科室设置管理、中医师人数、医疗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等方面,同时部分一般的中医科又超过大型的中医科的得分(14.29%)。
对6家大型中医科得分的分析结果显示,最高分921分,最低分896分,其中平均分904分以上的4家(占57.14%),平均分904分以下的3家(占42.86%),说明大型中医科在五项重点工作各方面均处于较高水平,在建设标准化中医科工作中保持领先,建设成效显著。
对8家一般中医科得分的分析结果显示,最高分910分,最低分862分,其中904分以上的1家(占14.29%),882-904分的1家(占14.29%),882分以下的5家(占71.43%)。
(二)乡镇卫生院管理。100%的乡镇卫生院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中医药工作有领导分管并管理到位。100%的乡镇卫生院中西医并重,将中医药工作纳入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有切实可行的措施。100%的乡镇卫生院学习贯彻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10-2011)》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85.71%的乡镇卫生院有完善的统计报表制度。
(三)科室设置管理。75.57%的中医科科室设置:①设置有中医科,能开展中草药、中医物理治疗、煎药、预防和养生保健等服务,②有特色的中医专科(病)方向。100%的中医科房屋使用面积大于200平方米,含中医医疗用房、中药药剂用房、煎药室。100%的中医科各科诊疗用房布局合理、规范,体现以人为本,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100%的中医科人员配备:①执业(助理)医师:不少于4人,其中一名为主治中医师以上职称;②药剂人员:不少于1名中药人员。85.71%的中医科配齐5种常规诊疗设备:煎药机、中药柜、中药熏蒸治疗仪、牵引设备和电子理疗设备等。
(四)医疗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100%的中医科严格遵守基本医疗管理制度,执行中医药护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等,未发生医疗事故和严重差错。14.29%的中医科中医门诊、住院病历和中药处方格式完全符合有关规范要求。92.86%的中医科注重中医内涵建设,有中医特色,并至少制定5个中医疾病的诊疗规范。100%的中医科每年中医科门诊量>3000人次。92.86%的中医科中医住院服务量:有中医病房,且每年住院中医病人大于100人次。92.86%的中医科中草药服务收入占全院药品总收入的10%以上。50%的中医科能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代理疗方法,对中风后遗症、肢残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并服务人次达标。28.57%的中医科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二册系列丛书,重点推广针灸、刮痧、拔罐、敷贴、推拿、熏洗、耳压等临床常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并抽考2名医师(中、西医各1名)完全合格。71.43%的中医科安排中医药人员指导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工作。全年不低于10次。100%的中医科中药①配备300种以上中药饮片;②80种中成药满足临床需求。42.86%的中医科护理质量:①按中医护理常规对病人进行护理;②定期开展中医护理技术操作培训和考核,护理人员100%经过中医知识培训。
从以上数据可见,乡镇卫生院重视中医科内涵建设,并制定5个中医疾病的诊疗规范;中医科的门诊量、处方量、住院人次和中医药服务收入都有大幅提高;经过本次评估发现:卫生院门诊、住院医疗文书和中药处方格式规范性有待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公共卫生服务。50%的中医科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4种以上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
高血压病、2型
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
慢性支气管炎、肿瘤、骨关节病等)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农村相关危险因素进行中医药行为干预,每种服务的人次不少于20人次;28.57%的中医科上述每种服务人次均达标。21.43%的乡镇卫生院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包括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并服务人次达标。57.14%的中医科制定有中医药内容的适合农村的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以及亚健康人群的保健方案各1种,指导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养生保健活动。并组织实施,每种方案的服务人数不少于15人次。50%的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健康指导,并在居民健康档案中予以记录并服务人次达标。85.71%的乡镇卫生院能提供中医药健康教育资料,每年提供不少于4种有中医药内容的文字资料,播放不少于2种有中医药内容的音像资料。
总的来看,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六)继续教育。42.86%的中医科中医药人员每年参加市级以上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习不少于1次。100%的中医科中医、中药、中医护理人员掌握“
三基知识”,“三基考核”;85.71%的合格率达100% 。100%的中医科煎药室人员(无中药士以上职称)经过中药知识培训并持证上岗。78.57%的中医科总结中医药临床经验,积极发表论文每年不少于1篇。42.86%的中医科举办中医药学术讲座和中医药科普知识讲座每年各5次以上。
从上述数据可见,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的继续教育还需加强;中医药的宣传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成效及问题
(一)成效。乡镇卫生院通过示范性标准化中医科建设工作,中医药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本次所查乡镇卫生院的中医科门诊总人次、住院人次、业务收入均较上年有大幅度提高,并产生了积极影响。
第一,通过示范性标准化中医科建设工作的开展,统一了认识,明确了方向。在开展乡镇卫生院建设示范性标准化中医科的工作中,全市各区卫生局、申报的乡镇卫生院高度重视此次工作,市卫生局认真组织开展全市的督导、指导和评审验收检查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全力以赴,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和完善我市农村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推进中医药服务进农村,使乡镇卫生院能为广大农民提供安全、优质、价廉、舒适的中医药服务的思想在乡镇卫生院内普遍得到强化,形成了共识,通过工作的开展各乡镇卫生院进一步明确了如何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如何建设真正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
第二,开展乡镇卫生院建设示范性标准化中医科和复核检查的过程,也是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过程。在活动中,各区卫生局加强了对乡镇卫生院的指导,各乡镇卫生院努力建设中医科的各项措施,并落实在日常工作中,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的五项重点工作得到了积极地推动,市卫生局的各项要求得到了认真执行,落到了实处。
(二)评审验收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从检查反馈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和努力的空间:
1.建设工作开展不平衡。大型和一般中医科情况差别较大,一般中医科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2.部分乡镇卫生院对达标标准精神没有吃透,资料收集与整理不够规范。
3.医疗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建设有待加强。虽然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不足,中医门诊、住院医疗文书和中药处方格式书写性规范有待进一步加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学习还需加强。
4.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5.继续教育和健教需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的宣传还需要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认真总结分析。对乡镇卫生院建设示范性标准化中医科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对检查评估结果进行细致分析,找出普遍性问题和薄弱环节,以便制定针对性措施。
(二)加强整改落实。评审验收检查过程中,已经将整改意见反馈给各乡镇卫生院,并要求各区卫生局、各乡镇卫生院对于近期能够整改的,要立即予以整改,对于需要逐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并认真落实。
(三)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各区卫生局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加强对中医、中药、中医护理人员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训;加强中医门诊、住院医疗文书和中药处方格式书写规范等。
(四)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评审标准和办法,建立和完善我市乡镇卫生院中医科的管理制度和机制。
附件:排名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排名表
名 次 | 单 位 |
1 | 黄陂区三里桥卫生院 |
2 | 汉南区纱帽镇卫生院 |
3 | 东西湖区金银湖卫生院 |
4 | 黄陂区六指卫生院 |
5 | 黄陂区长轩岭卫生院 |
6 | 新洲区仓埠卫生院 |
7 | 蔡甸区大集卫生院 |
8 | 汉南区邓南卫生院 |
9 | 武汉经济开发区军山卫生院 |
10 | 东西湖区长青街卫生院 |
11 | 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九峰卫生院 |
12 | 新洲区邾城卫生院 |
13 | 江夏区湖泗卫生院 |
14 | 黄陂区王家河卫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