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湖北卫生人才网 > 襄阳 > 正文
关于召开2009年度妇幼卫生统计监测工作会议的通知
来源:襄阳市卫生局 更新:2013/7/29 字体:

襄卫函[2009]107号


市 卫 生 局
关于召开2009年度妇幼卫生统计监测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妇幼保健院:
  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市妇幼卫生工作现状,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10月28日至29日在市妇幼保健院召开2009年统计监测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分管保健统计工作的院长和统计人员各一名;襄城、樊城区分管妇幼保健的卫生局长各一名。
  二、会议内容
  总结、交流2009生统计监测工作;汇审汇总2009年统计报表;2009年下半年孕产妇死亡评审;安排布置2010年统计工作。
  三、会议上报的报表
  2009年10月2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下资料发送到市妇幼保健院
  (一)统计报表
  七岁以下儿童保健情况调查表(季报、年报 )
  孕产妇保健情况调查表(季报、年报)  
  妇女病普查情况调查表(季报、年报)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数量和质量情况调查表(季报、年报) 
  婚前保健情况调查表(季报、年报)
  流动人口儿童与孕产妇健康状况调查表(季报、年报)
  全省县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基本情况报表(年报)
  机构年报数据(县级不需数据导入)(季报、年报)
  (二)孕产妇死亡卡、调查附卷(年报、年报补漏)
  孕产妇死亡监测报表(季报、年报补漏)
  (三)0—4岁儿童死亡报告卡(季报卡与年报补漏卡分开上报)
  0—4岁儿童监测报表(季报、年报补漏 )
  0—4岁儿童死亡登记表(季报、年报补漏)
(四)出生缺陷报告卡(季报与卡与年报补漏卡分开上报)
  出生缺陷情况报表(季报,将数据矫正到季报表中)
  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年报)
  (五)妇幼卫生监测县(市)基本情况年报汇总表(在湖北省妇幼卫生年报数据管理系统软件中, 各县市均要上报)
  (六)新生儿疾病筛查报表 (季报、年报)
  (七)降消项目报表:省级季报;同时进行网络直报(年报)
  (八)儿童死亡监测点:儿童死亡卡、儿童死亡监测报表(包括全年补漏)、全年质量控制表
  (九)、出生缺陷监测医院:出生缺陷报告卡、出生缺陷情况报表 、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
  各县(市)必须在10月21日前完成数据上报工作,上报前请认真审核,避免报表间出现逻辑错误以及表卡间数据不符,年报数据为质控后修正报表。
  四、会议需带资料
  (一)2009年报表:包括国家级年报表、湖北省出生缺陷年报表、孕产妇死亡监测报表、儿童死亡监测报表、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全省县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基本情况报表、妇幼卫生监测县(市)基本情况年报汇总表。
  (二)2009年妇幼卫生统计工作总结、数据分析、补漏调查报告(附质控表)。
  (三)孕产妇死亡资料:下半年孕产妇死亡卡及附卷、医院孕产妇死亡调查、社区(入户)孕产妇死亡调查、孕产妇死亡病历调查小结、各县孕产妇死亡评审记录表、孕产妇死亡评审总结报告,并将评审资料利用电脑制作成演示文稿。
  (四)降消项目工作总结。
  (五)2010年妇幼卫生统计工作计划。
  五、质量控制时间和要求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漏工作: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09年10月10日前完成所有村(社区)的质量控制工作。出生缺陷监测医院于09年10月10日前完成自我质量控制。
  (二)县(市、区)级补漏工作:农村抽查1/4乡(镇),每个乡(镇)抽查1/3村,城市抽查1/5总人口。县(市、区)级于09年10月15日前完成质量控制。
  (三)市级质控时间:2009年10月22至25日抽查部分县(市、区)质控工作,城区抽查1/10总人口,于09年10月25日前完成质量控制。
  六、会议时间及地点
  参加会议人员于2009年10月27日下午到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报到,28日至29日开会。会议食宿集中安排,费用自理。
  附:妇幼卫生年报质量调查表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相关文章
 安庆卫生考试网:安庆卫生系列2013年度11月
 镇海人才网:2011年镇海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考
 新疆卫生人才网:关于印发朱烜同志在全区卫
 广西卫生网:2012年全区卫生规划财务工作会
 石家庄国家卫生信息网:石家庄市餐饮具集中
 宣州区医考中心:拟设置的个体医疗机构公示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