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鄂卫办函[2010]1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请各地各单位于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护士注册信息录入和审核工作,并将相关资料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联 系 人:徐向东
联系电话:3279913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 [点击浏览该文件:230号附件鄂卫办函[2010]181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