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于2011年12月20日正式开始,请各单位迅速通知并组织本单位职工报名。
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仍采用网上报名,考生可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进行申报。
一、报名工作
(一)报名范围
凡符合国家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的考试。对列入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117个专业,要求全部参加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理(士)专业的报名考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报名地点
1、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报名考生在本单位人事部门进行报名审核。
2、个体诊所、医药公司等无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报考人员,以社会人身份,直接将以上材料交至卫生局人事科进行审核。各厂矿医院、民营医疗机构可集中将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交至单位辖区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二)报名方式:《中国卫生人才网》和《湖北卫生人才网》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11年12月20日~2012年1月9日。
1、个人网上报名:2011年12月20日-2012年1月8日。
2、单位审核:2011年12月20日-2012年1月8日。
3、宜都报名点确认:2011年12月26日-2012年1月9日。
(四)报名程序:
1、个人网报:申请报名人员必须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www.med126.com/rencai/)填写个人报考信息,打印《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再登陆湖北卫生人才网(网址:www.hbwsrc。net),注册并上传报考资格相关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可用数码相机或扫描仪扫描后上传),取得报考审核编号,并将报考审核编号填写《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完成个人网上报名。
2、单位审核:个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将报考相关证书原件、《报名表》(填写了报考审核编号的)和报名费,一起交至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审核。个体诊所、医药公司等无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报考人员,以社会人身份,直接将以上材料交至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3、报名确认:考生个人或单位集体持规定表格和证书原件至所在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考试报名费,确认无误后由报名点打印确认表,考生签字盖章后交考点留存。
报名点收到下级单位(或本单位)上报的考生个人《报名表》后,需先登录湖北卫生人才网,核对考生个人信息准确性,提出审核意见,再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确认操作,并单个或批量打印考生《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确认表》。
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随时查询报考状态,通过资格审核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2012年4月20日--2012年5月27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
纸笔考试:2012年5月19日--20日,2天。
人机对话考试:2012年5月19日--20日,2011年5月26日--27日,4天。
四、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报名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三)参加护理(师)和护理中级考试的考生,需提交护士执业资格证;参加医学专业中级考试的考生,需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四)为确保考生报考信息真实,考生《报名表》中工作单位名称与审核单位印章名称一致,不得挂名报考;考生须遵守报考单位属地原则选择考点,不得跨考点报考。考生上传到湖北卫生人才网的报考资格相关证书真实性由考试个人和单位负责,经查实上传作假证书者,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取消考试成绩并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试,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为初级:50元/科,中级:70元/科。
附件: 201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宜昌考点报名须知
一、申报对象
凡符合国家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的考试。
二、报名时间安排:
1、个人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0日——2012年1月8日
2、单位审核时间2011年12月20日——2012年1月8日
3、宜都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2月26日——2012年1月9日
4、考点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月16日——2012年2月7日
5、考区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2月8日---2012年3月5日
6、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4月20日——2011年5月27日
7、考试时间:2012年5月19日---20日
2012年5月26日---27日
三、报名程序
1、申请报名人员须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www.med126.com/rencai/)填写个人报考信息,打印《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再登陆湖北卫生人才网(网址:www.hbwsrc。net),注册并上传报考资格相关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取得报考审核编号,并将该审核编号填写《报名表》右上角处,完成个人网上报名。
2、完成网上报名的个人将报考相关证书原件、《报名表》(填写了审核编号的)和报名费,一起交至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审核。个体诊所、医药公司等无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报考人员,以社会人身份,将以上材料交至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3、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名点确认完毕后,考生在打印的《确认表》上签字后交回报名点,完成报名。
4、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随时查询报考状态,通过资格审核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后,点击“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专区考生报名入口”,请先仔细阅读“考生填表说明”“考生报名操作指导”和“特别提示”。
2、考生在网上注册的登录邮箱和密码须妥善保管好,如果密码丢失,系统将为你把找回的密码发至登录邮箱,但须确保所注册的登录邮箱是本人常用且有效的。每个注册邮箱和相应的密码只能对应一个考生,不同考生不能用同一邮箱进行报名,否则将导致考生信息丢失。
3、参加过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请填写2011年度使用的档案号或姓名和证件号,以保证成绩能够正常滚动,如不填写,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请填写真实、长期使用的手机号,以便与考生联系。
5、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应将本人照片上传。请根据相关要求认真处理上传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确认,影响考生正常参加考试、影响后期证书的发放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6、修改信息:若填写报名信息有误,考生可于网上报名期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信息修改并重新提交,核对无误后须重新打印申报表,确保用于现场确认的申报表信息与报名系统的最终信息一致。考生可通过查看申报表上方验证码的后两位数字来判断信息修改的次数,数字最大的版本为最终版。如果所持的申报表版本不是最终版,将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7、考生填写《报名表》时,工作单位信息必须完整填写,在单位名称前面注明所属县市区,如“西陵区 某某诊所”。各审核单位和报名点要做好审核工作,对于单位名称填写不完整的,不予确认。
8、考生在湖北卫生人才网报名时,要重新注册,去年的数据已清空,历史考生是没有去年上传的资料的。
五、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要求
新老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以后,均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执业医师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在各审核单位进行审核确认。考生所需照片必须是白底彩色,并严格按要求上传,打印出来的考试申报表上的照片必须清晰。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为,初级:50元/科,中级:70元/科。
六、报名地点
1、报名点:宜都、枝江、当阳、远安、兴山、秭归、长阳、五峰、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中心医院、一医院、二医院、三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三峡大学仁和医院、葛洲坝城管局、宜昌卫生学校22个报名点,没有设立报名点的单位,在市卫生局进行报名确认。
2、个体诊所、医药公司等无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报考人员,以社会人身份,将以上材料交至单位辖区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核。民营医疗机构可集中将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交至单位辖区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七、考试方法
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共设置117个考试专业,临床医学(专业代码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204、374)等65个专业,四个科目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2个专业的四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八、注意事项
1、2012年度护理学(士)专业的考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2、参加护理(师)和护理中级考试的考生,需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参加医学专业中级考试的考生,需提交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3、报名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1年12月31日。
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初级(士):
具备相应专业2011年12月31日以前的中专或以上学历。
2、初级(师):
中专毕业后,取得士5年(2006年12月31日前取得士级);
大专毕业后3年(2008年12月31日以前毕业;或2009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士级职称且有大专学历);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2011年12月31日以前毕业);
3、中级:
中专学历,任师满7年(即20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师级职称);
大专学历,任师满6年(即200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师级职称);
本科学历,任师满4年(即2007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师级职称);
硕士学位,任师满2年(即2009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师级职称或执医资格);
博士学位,2011年12月31日以前博士毕业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