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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济南市卫生局 更新:2013/8/5 字体:


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统一安排,201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护士职称考试)定于2010年5月22日至23日进行。个人网上报名于12月15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凡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0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15日—2009年12月30日。请及时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进入考生报名入口,按提示步骤准确操作。考区必须选择山东(卫生),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如不能上传,可在现场确认时采集),并自行打印《2010年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集中现场确认 
 1、时间:2009年12月22日—2009年12月30日 
 2、地点: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大厅(明湖西路西首,济南市卫生局旧址)。 
 3、2010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相关部门集体报名,请各有关大中专院校及时与我中心联系集体报名事宜。 
 4、现场确认必须提交的材料及证件 
 (1)网上报名后打印的《2010年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丢失的,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姓名与身份证必须一致) 
 (4)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的公章)或实习证明(毕业学校、实习单位同时盖章),请考生留存复印件,用于护士注册时使用。 
 (5)外省学校毕业生需提交毕业生登记表 (加盖档案所在部门的公章) 
 (6) 2009年参加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相关科目 
 三、注意事项 
 考试内容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中心发给考生合格证明,该证明系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为缓解报名压力,本次报名实行分区报名制度,请考生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办理报名业务,具体安排见下表:

县(市)区

日期

长清区、章丘市、商河县、
高新区、历下区

12月22日-23日

历城区、济阳县、平阴县、市中区

12月24日-25日

周末均可来报名

12月26日-27日

历下区、槐荫区

12月28日-29日

市中区、天桥区

12月29日-30日

2009年在济南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如有科目未通过,2010年报名可到现居住地报名,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名即可,两年成绩合并有效。 
 需要考生特别注意的是,2010年度护理学初级(士)各科成绩当年有效,不再进行滚动管理。自2011年起,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咨询电话:86102706  


  

济南市卫生局医政处
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0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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