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级重点卫生院医疗设备
签订合同及供货的通知
各中标企业、卫生院:
根据市级重点建设卫生院的申请,我局2008年1月18日对所需的基本医疗设备进行了设备招标,包括B超等共25类基本设备,现将中标企业联系方式(见附表一)予以公布。根据中标结果和余额资金情况,各卫生院在已选品目的基础上做了局部调整,现将各卫生院所选品目公示如下(见附表二)。
各中标企业根据附表二中卫生院所选品目和联系方式,于3月10日前直接到卫生院供货,同时签订供货合同。验收合格后,卫生院出具验收合格证明(附表三)。中标企业应严格履行中标承诺内容,并且及时安装到位,以进一步提升基层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中标企业所有供货完成后,于2008年3月底办理结款。
枣庄市卫生局规财科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表三验收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