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卫生局,枣矿集团卫生生活中心,局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医药卫生科研工作,促进医疗卫生技术水平的提高,我局将于近期组织2010年度枣庄市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我市“十一五”期间医药卫生科技重点研究领域和方向,根据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2010年度枣庄市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主要以攻克重大和多发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的关键技术与方法为目标,重点支持医学应用研究。选题范围详见《枣庄市2010年度医药卫生科技重点研究领域和方向》(附件1)。
二、申报条件
㈠申报项目须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
㈡申报项目须经市级以上的查新机构检索查新。
㈢申报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必须是在职卫生技术人员,一般不超过55周岁。
㈣承担省、市及我局科研课题但未能按期结题的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已通过其它渠道立项的课题,不得以相同内容重复申报。
三、申报方法
各单位要对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可行性进行评议审核,认真填写审核意见,各区(市)、各单位负责项目的初审和汇总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项目。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㈠ 《枣庄市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申请书》(附件2)分上、下两册,下册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报单位和申请人的名称。项目申请书请用A4 纸打印装订,一式三份,在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查新咨询报告书一份(复印件)作为项目申请书附件一并报送。
㈡各区(市)、各单位将审查合格项目有关信息录入《枣庄市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的电子版报送我局科教科。
㈢《枣庄市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申请书》等资料可通过枣庄卫生信息网(www.zzws。com)下载。
㈣凡未申报2009年枣庄市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和未通过专家论证立项的课题,不得申请成果鉴定。
联 系 人:市卫生局科教科 韩建春
联系电话:3321715
Email:zzwsjkjkj@126。com
附件:
1.枣庄市2010年度医药卫生科技重点研究领域和方向.doc。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