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卫生局
枣卫字[2012]65号
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枣庄市十大名医、十佳护士、十佳院长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文明办、人社局、卫生局,枣矿集团卫生生活中心,市直各医疗单位,各大企业医院和民营医院:
近年来,全市卫生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创建文明行业和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为抓手,各级医疗机构在改善就医环境、转变服务态度、规范医疗行为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社会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有了较大提高,树立了卫生行业良好形象,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医务工作者和医院管理人才。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行业新风,推动全市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经研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三届“枣庄市十大名医”、“枣庄市十佳护士”、“枣庄市十佳院长”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枣庄市十大名医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医院被聘为主任医师职务的临床医生,包括离退休后被原单位返聘现仍在临床一线工作的医疗专家,对一直未脱离临床一线医疗工作的医院管理人员从严掌握,申报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申报人数的30%。
枣庄市十佳护士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在临床护理一线岗位上工作的护士,对一直未脱离临床一线护理工作的护理管理人员从严掌握,申报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申报人数的30%。
枣庄市十佳院长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医院现任院长。
二、评选条件
(一)枣庄市十大名医评选条件
1、医德高尚,敬业爱岗,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待病人如亲人,群众威信高。
2、廉洁行医,作风正派,坚持患者至上,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收受红包、回扣,不吃请受礼,不炒转病人,不以医谋私。
3、被聘为主任医师职务满3年以上,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在所从事的领域内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近4年来在国家级医学期刊上发表过重要论文并获得过市(厅)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5、医疗技术水平领先,为社会公认;在重大医疗新技术项目引进推广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6、从事临床工作以来未发生过医疗事故。
(二)枣庄市十佳护士评选条件
1、热爱护理工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2、在临床护理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具有较丰富的护理工作经验,被聘为主管护师及以上职务满3年。
3、职业道德高尚,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服务态度和蔼端正,不收受红包,不吃请受礼,不炒转病人,不以医谋私,在护理队伍中享有较高威信。
4、大胆改革,积极创新,在整体护理、人性化服务等护理新技术、新模式的研究推广应用中做出突出成绩,近4年来在省级以上医学杂志上发表过重要护理专业论文或取得过市(厅)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5、护理专业知识全面,技术精益求精,深受广大病员信赖。
6、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以来未发生过医疗事故。
(三)枣庄市十佳院长评选条件
1、能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廉洁勤政,具有较丰富的医院管理理论和较成熟的管理经验,群众威信高。
2、解放思想,勇于开拓,所在医院改革成效显著;干部职工积极性高涨,领导班子团结协调,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干部职工综合支持率在85%以上。
3、所在医院社会效益突出,环境整洁优美,医院管理年活动、“三好一满意”活动广泛深入、扎实有效;行业作风建设和纠风工作专项治理措施有力,成效显著,没有严重的违法违纪案件(任职以来所在单位干部职工未发生过因违法犯罪被判处实刑的案件,本人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社会群众对医院服务的综合满意度在90%以上。
4、医院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医院国有资产稳步增长,职工利益得到切实保障。
5、医院技术效益显著,在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和医疗新技术引进、推广、应用上取得重大突破;专业技术队伍结构合理;医疗质量控制和医疗安全措施得到加强,医疗技术水平稳步提高,近两年来未发生由院方承担主要责任的二级及以上医疗事故。
6、担任院长职务累计满2年(2010年8月30日前任职)以上。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枣庄市第三届十大名医、十佳护士、十佳院长的评选采取个人申报、群众推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自下而上,逐级选拔,严格标准,层层把关,实行行业内评审与社会化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区(市)卫生局、枣庄矿业集团卫生生活中心、市直各医疗单位分别负责本区(市)、本单位初步人选的推荐工作。个人申报后,先由所在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及个人平时表现,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上报区(市)或市直业务主管部门,由区(市)或市直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初评。经区(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后,上报到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组织由医疗、护理和医院管理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初评人选进行行业内评审,按评选表彰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枣庄市十大名医、十佳护士、十佳院长候选人,在枣庄卫生信息网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组织群众网络投票,实行社会化评审;同时征求市纪检、监察、检察、计划生育、环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有关部门的意见。结合社会群众投票结果,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织由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卫生行风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总评审,根据行业内评审和总评审各占50%的比例,计算评审总分,择优确定表彰人选(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公布),由市文明办、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共同授予第三届“枣庄市十大名医”、“枣庄市十佳护士”、“枣庄市十佳院长”荣誉称号并进行命名表彰。管理期为三年,在管理期内,由所在单位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向获奖人员发放业绩津贴。
各区(市)、各单位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严格评选条件,确保人选的推荐和评选质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申报材料要客观真实,奖励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论文等要提供2008年8月以来的材料,除提供原件外,还要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一律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字数限定在2000字以内,并提供3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材料,打印后连同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同时报上述材料的Word格式电子文档)、2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于10月16日前报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3151007,电子邮箱:3317249@163。com)。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枣庄市第三届十大名医、十佳护士、十佳院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联冠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赵作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于仁泉和市卫生局局长、党委书记马守玉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令刚任办公室主任。
各区(市)、市直各有关单位、枣庄矿业集团卫生生活中心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医院管理年活动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深入开展,以推荐评选枣庄市第三届“十大名医”、十佳护士”、“十佳院长”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优秀医务工作者,树立先进典型,弘扬行业正气,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在全市卫生行业形成一个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尊重劳动,激励优秀人才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促进全市卫生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高我市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加快全面建设幸福新枣庄的步伐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一:“枣庄市十大名医”推荐审批表
附件二:“枣庄市十佳护士”推荐审批表
附件三:“枣庄市十佳院长”推荐审批表
枣庄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枣庄市十大名医推荐审批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参加工作时 间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行政职务 | 专业技术职务 | |||||
专业特长 | 从事临床工作时间 | |||||
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与时间 | |||||
主要社会兼 职 | ||||||
工 作 简 历 | ||||||
近四年来取得的科研成果、 专利及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 ||||||
近四年来获得的奖励及荣誉称 号 | ||||||
主 要 &, lt;, /P> 事 迹 | ||||||
单位推荐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市)或市直 专家组初评意见 |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区(市)有关部门 推 荐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专家评审委员会 评 审 意 见 |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
社 会 各 界 总 评 委 员 会 评 审 意 见 |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
审 批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二:
枣庄市十佳护士推荐审批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参加工作时 间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行政职务 | 专业技术职务 | |||||
专业特长 | 从事临床护理时间 | |||||
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与时间 | |||||
主要社会兼 职 | ||||||
工 作 简 历 | ||||||
近四年来取得的科研成果及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 ||||||
近四年来获得的奖励及荣誉称 号 | ||||||
主 要 事 迹 | ||||||
单位推荐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市)或市直 专家组初评意见 |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区(市)有关部门 推 荐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专家评审委员会 评 审 意 见 |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
社 会 各 界 总 评 委 员 会 评 审 意 见 |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
审 批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三:
枣庄市十佳院长推荐审批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参加工作时 间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行政职务 | 专业技术职务 | |||||
专业特长 | 担任医院院长时间 | |||||
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与时间 | |||||
主要社会兼 职 | ||||||
工 作 简 历 | ||||||
近四年来公开发表的医院管理工作论文、论著 情 况 | ||||||
近四年来本人及医院获得的奖励与荣誉称号 | ||||||
主 要 事 迹 | ||||||
单位推荐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市)或市直 专家组初评意见 |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区(市)有关部门 推 荐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专家评审委员会 评 审 意 见 |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
社 会 各 界 总 评 委 员 会 评 审 意 见 |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
审 批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