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三期全省卫生新闻宣传培训的通知
枣卫函[2011]21号
各区(市)卫生局、枣庄矿业集团生活卫生中心、局直各单位:
省卫生厅定于8月29日至31日,在济南举办第三期全省卫生新闻宣传培训班,现将培训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要求,各区(市)、局直各医院至少选派1名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其他单位自愿参加,并于8月25日前将人员名单报至市卫生局办公室。
附:山东省卫生厅关于举办第三期全省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培训班的通知(该附件为压缩格式扫描文件,请下载后解压缩,按标注顺序察看)。
枣庄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