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矿业集团卫生中心,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泰山景区卫生环保局,市直及驻泰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为认真贯彻《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和省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2009年全市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执业注册(一)申请对象和条件。拟受聘于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提出护士执业注册申请: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二、护士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要求人手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填写完整(档案袋由报名单位进行编号并与报名名单编号一致)。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市卫生局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1份;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原件1份;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9、市卫生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工作流程1、填写表格。医疗卫生机构下载并填写《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该表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山东省卫生厅网站(www.sdws。gov。cn),《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版)中均可下载,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护理部负责人在《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上签署审核意见。2、录入信息。聘用10名(含10名)以上护士的医疗卫生机构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版)中录入护士信息;不足10名护士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到机构所在县市区卫生局录入信息。3、集中报送材料。医疗卫生机构备齐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经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和必要的信息录入后,集中报送泰安市行政审批中心卫生局窗口初步审核,市直医疗机构直接报送市行政审批中心卫生局窗口,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泰安市护士执业注册体检医院泰城及高新区、景区: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安市中医医院泰山区:泰安市中医二院岱岳区: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新泰市:新泰市人民医院肥城市:肥城市人民医院宁阳县: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东平县:东平县人民医院新矿集团:新矿集团中心医院肥矿集团:肥矿集团中心医院
五、工作要求(一)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市直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全市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执业注册护士的资格审核、健康体检、考核培训及信息录入等工作,并务于市局指定时间前集中将护士执业注册审核材料和录入信息报送泰安市行政审批中心卫生局窗口。(二)各县市区卫生局及有关医疗机构应成立护士执业注册考核委员会,对辖区内申请注册护士进行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培训。100张床位或50名护士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可向市卫生局申请成立护士执业注册考核委员会,承担本单位护士执业注册考核工作。未成立考核委员会医疗机构的护士执业注册考核工作,由注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考核机构负责考核。 (三)《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护士注册体格检查表》、《护士执业注册考核表》、《执业护士拟聘用证明》等相关表格由各医疗卫生机构从有关网站中下载,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空格。凡要求的资料要按顺序提交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以方便集中审核及归档。
注:具体事宜咨询当地卫生局与各医疗机构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 传真):6991342
泰安市卫生局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