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日照市市直卫生系统初级岗位专业
技术人员招聘资格审查及面试通知
按照《日照市市直卫生系统2012年招聘初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及人才招聘的有关要求,现将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审查时间:2013年1月7日—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审查地点:日照市卫生局(北京路138号)一楼东侧会议室。
(三)有关要求: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交由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并签字的《日照市市直卫生系统2012年招聘初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贴
照片,表格可登陆日照市卫生局网站下载打印);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普通高校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有执业(从业)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护理岗位未取得执业资格的,需提交有效成绩单);护理岗位面试人员需提供户籍证明;未就业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报到证;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考生需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及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不退还), 并缴纳面试费100元。资格审查要求
本人携带有关资料到场,不允许他人代送材料。不按时提交相关材料或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核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于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行为的人员,无论在考前、考中还是考后,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面试事宜
(一)面试时间:①除护理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2013年1月12日—1月13日;②护理岗位:2013年1月19日—1月20日。具体时间及场次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地点:日照市卫生学校(日照市新市区山东路689号,山东路与威海路交叉处东北侧)
(三)有关要求: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提前30分钟到达日照市卫生学校候考室候考,迟到或证件不齐者不得入场;扰乱考场秩序或不按规定进行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手机联络畅通,并及时关注日照市卫生局网站最新通知。
咨询电话:0633-8782902
日照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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