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山县卫生局
关于公开选拔部分乡镇卫生院长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经县卫生局党组研究决定,公开选拔乡镇卫生院院长2名。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l、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医院管理经验,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2、局机关、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乡镇卫生院副院长以上职务,卫生系统正式编制,担任现职2年以上。
3、身体健康。
二、选拔的方法步骤
1、宣传动员。县卫生局采取书面方式向局机关、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发布公告。各单位搞好宣传发动,鼓励符合条件人员报名。
2、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自愿到县卫生局人事科报名,不得委托他人,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步人选。
3、面试。初步人选在规定的会议范围内介绍个人情况,现场公开演讲,提出任职工作计划和打算。初步人选可自选1名介绍人介绍其情况。
4、无记名推荐。在规定的会议范围内无记名推荐2名卫生院长人选,取前3名(如第3名并列,采取收尾法确定)。
5、提名推荐。在规定的会议范围内提名推荐2名卫生院长人选
6、表决和任用。根据推荐结果,县卫生局党组审议表决,确定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局人事科办理任免手续,报县人社局备案。
7、选拔监督。本次选拔过程,由县纪委、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全程监督指导。
三、选拔工作纪律
对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宴请等方式拉票,或委托授意他人代为拉票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任用资格,并严肃处理。对帮助他人拉票,接受有拉票意图宴请、礼品及消费活动的,一经发现查实,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理。
四、具体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5日至18日。
2、报名地点:县卫生局人事科。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苍山县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