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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烟台市卫生局 更新:2013/8/5 字体:

烟卫医函【2006】85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局管各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安排,2007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5月26日至27日举行。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根据上级要求,2007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形式。2006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考生可自行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准确填写个人申报材料,打印填写后的《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然后持此表及相关报名材料于2006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到相应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及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二、报名条件

 持有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专科毕业学历者,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具有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者(属于免考人员),可在毕业第二年于规定时间内直接申办护士执业证书或首次注册;以上学历取得时间截止2006年12月31日。

 三、报名材料

 1、《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有工作单位者由单位审核并在“审查意见”栏内的“单位人事部门和档案存放单位审查意见”处盖章并签字;无工作单位者,由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局(即相应报名点)审核并在“审查意见”栏内的“单位人事部门和档案存放单位审查意见”处盖章并签字;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贴准考证用;照片背面应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暂由各报名点保存);

 5、往届考生(即曾参加考试但未通过人员,也包括已取得准考证但弃考者)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2006年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材料审核

 2006年12月20日前,各报名点应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初审及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报名材料、报名信息确认表、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登记汇总表、报名费用送至市局进行复审(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试科目

 考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

 考试成绩仍采用两年为一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如果您是首次参加2006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且只通过了两个科目,那么2007年度的考试您仅需报考2006年度未通过的那两门即可;若2007年度仍未通过,那么2006年度的考试成绩作废,2007年和2008年作为新一周期进行滚动计算;依此类推。

 六、报名费用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执行,每人每科50元。

 七、相关说明

 1、自今年始,考生必须在报名信息确认表(由各报名点负责打印)上手写签名;

 2、报名申报表上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3、无法提供身份证者,应出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示的户籍证明并贴照片,加盖派出所公章;

 4、无法提供毕业证者,应提供学籍档案的原件及复印件;

 5、往届考生应手工填写报名申报表上的档案号(原)、上年度报考专业及代码;

 6、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在工作单位栏内填写“无单位”及报名点名称,如:无单位(芝罘区)、无单位(招远市),依此类推;有工作单位者,务必详细填写工作单位全称,乡镇卫生院和诊所应注明相应县市区名称。

 7、每个考生的报名材料务必置于标准档案袋中;局直医疗单位的考生应在档案袋上注明单位名称,其他医疗机构的考生应在档案袋上注明相应卫生局及工作单位名称。

 8、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受理在本辖区内医疗机构执业或户籍所在地属本辖区的考生的报名资格初审及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9、局直医疗机构的考生,由所在执业机构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局直医疗机构(未设报名点)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局医政科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其他局直医疗机构(设报名点者)的考生,请在执业机构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10、各报名点务必根据考生上交材料与网上填报信息相比较,尤应认真核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毕业专业等内容,发现错误及时修改,无误后予以确认,然后打印信息确认单,由考生本人核实后在信息确认单上手写签名。

 11、考试结束后,市局将对各局、各医疗机构考生的考试成绩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12、各报名点应采取电脑打印方式填写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格式见附表),考生姓名排序应与电脑排序一致,每名考生的档案袋上也要注明序号。

 13、烟台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ytws。gov。cn)同步发布此项通知。

 八、几点要求

 1、各县市区卫生局、局直各医院要提高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制度建设,做好做实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等各项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局应采取多种措施,为考生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确保考生知晓率,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及山东省有关收费标准。

 2、各县市区卫生局、局直各医院要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得擅自放宽报名条件。要抽调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报名工作。特别是要对考生的毕业证书逐一甄别真伪,不能现场确定的,要主动与毕业院校进行联系沟通,严防持伪造学历及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我局将在各县市区卫生局、局直各医院初审的基础上,对报名材料逐一进行复审,然后由省卫生厅进行终审,对弄虚作假者将给予通报批评。

 3、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对考试报名工作流程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漏报、迟报的无法补报。望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附:1、考生报名流程

  2、报名点工作流程

  3、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封面、内页)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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