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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烟台市市直卫生、民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烟台市卫生局 更新:2013/8/5 字体:

按照《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2008年烟台市市直卫生、民政部门所属医院和烟台护士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4名(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 2008年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 200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中专文化程度毕业生报考须为烟台市籍生源;非2008年应届毕业生中,属于国家“211工程”的高校本科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或烟台市籍生源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以及2007年以后毕业一直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招聘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参加报考的应届毕业生均须于2008年7月底前毕业、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08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认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招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填报的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与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08年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5年至2007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8年7月27日—29日

缴费时间:2008年7月28日—8月1日

查询时间:2008年7月28日—8月2日

报名网址:http://www.ytrsks。gov。cn/(烟台人事考试网)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审核机关将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2、网上初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分别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报名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市卫生局、民政局网站上公布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市卫生局、民政局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和统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者补充;对报考人员信息48小时内未进行处理,视为初审通过。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8月1日12时前向人事部门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向人事部门反映的,视为同意。报名系统于7月29日24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24小时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7月28日-8月1日登录烟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ytrsk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8月8日-9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按准考证的要求查询考试地点。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5.12地震”灾区报考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上述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7月29日-31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科(莱山区芙蓉路6号)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 “5.12地震”灾区报考人员,提交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

按照有关规定,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及参加“三支一扶”的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烟台市直事业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属于国家“211工程”高校的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笔试总成绩加1分。上述人员网上报名、缴费结束后,应聘人员本人务于2008年8月1日-3日到烟台市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科(莱山区芙蓉路6号)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在办理加分审核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列入国家“211工程”高校的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出具《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等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市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部分紧缺专业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省级优秀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登陆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查询),到烟台人才市场(芝罘区南大街61号)二楼前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或学位认证手续),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应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网上初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事局会同卫生局、民政局共同组织。如发生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两科,并按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2:8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时间为8月10日。

上午:9:00—11:00 卫生法律法规

下午:2:00—4:30  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内容:西医临床、麻醉、儿科、妇科超声、眼科、检验、放射、影像、B超、ICU、康复治疗等统一使用西医临床试卷,中医、中西医结合、推拿、针灸、理疗等统一使用中医临床试卷,本科护理、专科护理、中专护理、韩语护理、助产等统一使用护理试卷,西药、中药等统一使用药剂试卷。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岗位录用计划在4(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5-10(含)人的,按1:2的比例,10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在烟台人事考试网查询,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市人事局和市卫生局、民政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由市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评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实行百分制。面试试题根据岗位特点单独命制。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考部门同一职位中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省级优秀毕业生优先,若仍不能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先后顺序的,以笔试成绩为准,笔试成绩相同,以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为准,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相同,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的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市人事局和卫生局、民政局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招考单位主管部门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有2名工作人员以上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体检考核。国家对个别招考岗位招考人员体检和考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市人事部门和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分别在网上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人事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事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六、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监督电话:0535-6789730  6789930(市人事局)

报名和笔试成绩查询网站:

烟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ytrsks。gov。cn/

进入面试范围、体检考核范围及公示网站:

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http://rsj.yantai。gov.cv/

烟台市卫生局:http://www.ytws。gov。cn/

烟台市民政局:http://mzj.yantai。gov。cn/

附:2008年烟台市市直卫生、民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烟台市人事局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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