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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好卫生系统基本建设和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工作
来源:仙桃市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3/8/5 字体:

 

——在2008年全国卫生系统基本建设和装备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卫生部副部长   陈啸宏

(2008年11月26日)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各地区、各部门正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第一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中央国家机关,卫生部正按照中央精神和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主题,努力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医疗卫生工作的各个方面。

基本建设和装备工作事关卫生资源配置与利用,是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抓好基本建设和装备管理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因此,认真总结基本建设与装备管理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是卫生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关于基本建设工作

当前,世界经济金融形势日趋严峻,为抵御国际经济环境对我国的不利影响,党中央、国务院果断采取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等一系列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形势。国务院决定四季度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主要用于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以及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等。这一系列经济措施是为了促进我国经济继续平稳较快增长,同时也是为了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央的宏观部署,全面考虑了当前国家经济、政治需要以及民生需求,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同志们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中央宏观经济举措的重大意义。

当前医疗卫生基本建设工作重点是响应党中央、国务院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部署,研究落实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拉动内需明确的“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总体要求,卫生部及时会同发展改革委研究提出了中央紧急新增安排支持卫生系统的58亿元(含地市级重点中医院建设10亿元)使用方案,决定用于拉动面广、产业链长、能尽快启动实施的地市级重点中医院建设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目前,我部正会同发展改革委落实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工作。

按照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有关原则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求,我们和发展改革委就明后两年卫生系统建设的重点研究确定了初步方案,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以县医院、中心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的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二是以精神卫生和监督机构为重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目前,我们正在加紧进行投资需求测算工作,同时进一步细化完善建设方案,有关情况待国务院审定后再及时公布。

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当前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作提四点要求:

一是加快在建项目工程进度。各地卫生部门要主动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督促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建设单位加快农村卫生和麻风病院村等工程项目的土建安装和设备购置工作进度,增加实物工作量,为切实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做出努力。

二是狠抓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各地要在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严格管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将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为最安全、最牢固、群众最放心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在县医院标准化建设工作中,要坚持合理规划、科学设计、精心施工、严格监管,努力实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流程科学、规模适宜、标准合规、运行经济”的规划建设目标。

三是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各地要根据中央确定的卫生系统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方向,认真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包括摸清底数、研究需求、科学配置卫生资源以及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等,要建立项目库,储备一批具备条件、可以及时启动实施的卫生建设项目。同时,要积极与政府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准备、土地规划和环境评价等相关工作。另外,作为建设项目的配套工作,规划财务部门的同志们还要时刻注意支持和配合有关方面做好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建设等,促进建设项目更好地发挥作用。

四是加强投资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目前中央成立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有关地方是否全面认真落实中央的政策措施、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向、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透明和工程建设质量是否安全合格等方面进行检查。各地要严格按照确定的投资方向、安排原则、有关标准、建设程序等要求选准选好项目,用好管好建设资金,进一步细化落实各个实施环节的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同时,各地要牢固确立扩大投资与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观念,在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防治腐败制度建设方面更加积极、主动,自觉接受检查和指导,从源头上防范腐败的发生,治病于未发,防患于未然,坚决杜绝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工作中出现腐败问题,保障各项措施取得预期效果。

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地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统筹兼顾,周密安排,迅速行动,扎实工作,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确保中央部署落到实处。

二、关于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工作

选择这个时期召开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工作会议,目的就是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认真审视过去、总结经验、规划未来,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科学谋划思路,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与办法,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真正成为促进大型医用设备科学配置、合理使用、有效管理的过程。

(一)近年来主要工作回顾。

大型医用设备是一类特殊的卫生资源,具有三个特点。第一个是资金投入量大、运行成本高、检查治疗收费价格较高。如果配置不合理、管理不规范,极易造成卫生资源浪费和加重患者负担,导致卫生费用过快增长,引起人民群众对医疗费用不满意。第二个是应用技术复杂,对医务人员素质要求高。如果技术把关不严,使用不合理,出现误诊漏诊、误治乱治的情况,会导致人民群众对医疗质量不满意。第三个是大型医用设备的适宜配置可发挥火车头作用,对提高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能力效果明显。如果处理不好规划、审批与具体配置医疗机构之间的关系,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受限,不能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最终也会导致人民群众的不满意。

人民群众对大型医用设备诊疗服务的关注主要也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费用,二是质量,三是能力,体现了大型医用设备的三个特点。群众的关注对我们做好大型医用设备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群众对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工作好坏与否也有自己的判断标准。管理松一些,设备配置多一些,人民群众对服务能力会满意,但会抱怨费用高和质量差;管理紧一些,设备配置少一些,人民群众对费用和质量会满意,但又会抱怨服务能力低。管得好,能有效树立政府形象;但如果管得不科学、不合理,就会出现人民群众对费用、质量和能力都不满意的情况,损害政府形象。所以说,大型医用设备管理是一门科学性、政治性很强的工作。

如何加强管理?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把人民满意放在第一位,统筹兼顾,既要适度、规范配置大型医用设备,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也要加强监管,促进大型医用设备有效使用,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只有这样,才能缓解矛盾,避免出现群众不满意现象。

近年来,我们按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逐步统一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采取综合措施,推进大型医用设备管理。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大型医用设备规划配置工作。

按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要求,我部协调发展改革委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工作。印发了《2008-2010年全国正电子发射型断层扫描仪(PET-CT)配置规划》、《全国伽玛射线头部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系统(头部伽玛刀)配置规划》,明确了这两类主要甲类设备的配置规划数量和医疗机构配置基本标准。还印发了《全国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指导意见》,加强对全国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管理工作的指导。各地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截至目前,共审批PET-CT84台、头部伽玛刀36台、各类乙类大型医用设备10454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2.规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程序。

卫生部制定了《卫生部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工作制度(暂行)》,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明确了审批流程和时限要求,规范审批行为,建立健全制约机制,确立了依托专家编制规划、科学制定配置数量和准入条件、专家合议严格评审、审批结果公示的工作模式。大部分地区参照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程序,按照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相继细化和完善了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工作制度。

3.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保障诊疗服务质量。

一是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2006年以来我部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的内容纳入医院质量管理年、大型医疗机构巡查、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院务公开等工作中,作为规范医院管理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2007年下半年我部开展了全国大型医用设备管理督查。今年上半年又部署了排查处理违规装备与使用的专项整治。

二是查处一批违规装备和使用的医疗机构。我部组织力量,对违规装备伽玛刀的温州市第二医院、违规装备射波刀的天津市肿瘤医院等4家医院进行了查处,并通报全国。截至5月底,各地已封存、停用、强制报废违规设备560台,其中甲类设备26台,乙类设备534台。

4.采取多种措施,抑制不合理使用和目引进设备的倾向。

一是合理调整价格。卫生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委托相关学会测算、公布了PET-CT和头部伽玛刀诊疗服务平均成本,要求各地按照弥补合理成本、不盈利的原则,合理制定大型医用设备诊疗服务价格,降低和消除经济利益驱动配置因素。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收费许可与配置许可联动的政策,明确不符合配置规划、未获配置许可的大型医用设备在提供诊疗服务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是开展评估选型工作。结合不同类型设备的特性,将大型医用设备按功能分类,依据阶梯配置原则,指导医疗机构选择配置与自身条件、功能定位、技术水平相匹配的医疗设备,努力实现卫生投资效益最大化和装备配置最优化,改善医疗设备配置效率。

另外,卫生部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探索实行集中采购,规范采购行为。明确提出大型医用设备要按审批权限、分品目实施集中采购,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由卫生部负责,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以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价格,促进医疗机构进一步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努力下,大部分地区对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已明显提高,无序配置的局面已初步得到扭转,盲目装备大型医用设备的现象正在减少。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仍要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

(二)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工作。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工作,关键是要明确一个指导思想,遵循两个原则,协调三个关系,把握四个重点。

1.要明确指导思想。

要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思考和认识大型医用设备管理的定位和作用,把握医学技术发展规律,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大型医用设备合理配置与有效使用的突出问题,努力构建符合卫生科学发展要求、符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向的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制度,满足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抑制设备检查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2.要遵循两个原则。

一是坚持以病人切实利益为本。既要着眼于促进医学进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又要确保大型医用设备安全、有效、价格适宜,提供群众满意的诊疗服务;更要加强对违规装备、质量不合格、检查治疗不规范等损害群众健康权益行为的查处,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工作的中心位置。

二是统筹协调发展。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涉及几个方面的关系,必须统筹兼顾,协调处理。既要立足于基本国情,配置数量和区域分布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承受能力相适应,还要考虑医疗科技进步、学科发展、医院合理补偿等因素,因此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制度。

3.要协调好三个关系。

首先,要协调好医疗机构单位利益与人民群众整体利益的关系。大型医用设备不应是医疗机构“赚钱”的利器,在配置、使用和收费上要符合卫生事业公益性质的定位;在管理上要寻求推动医学技术进步与合理配置的有机结合;在发展目的上要始终服从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把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作为管理大型医用设备的根本目的。

其次,要协调好医疗机构眼前利益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长远利益的关系。加强大型医用设备规划配置和监管,短时期内可能造成个别医疗机构的发展受限,影响眼前利益。但从长远看,加强管理,有效控制卫生费用过快增长,保障设备安全和质量,有利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体平稳推进,改革的成果最终将惠及医疗机构本身。医院发展不能走高投入、高收入的规模扩张之路,不能依靠增加大型设备、提供昂贵检查来吸引病人和发展医院。

第三,要协调好发展高精尖技术与保障基本医疗装备的关系。引进大型设备,运用高精尖技术是现代医学发展的一个趋势。但在卫生资源总量既定的情况下,如果过于追求高精尖技术和装备大型医用设备,容易形成重设备、轻医疗的卫生资源不合理流向。对高精尖技术和设备的过度使用和依赖,也可能促使医护人员忽视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操作,造成临床实践水平下降,削弱基本医疗。

4.要把握四个重点。

一是要坚持依法管理。要认真履行各项管理职责,解决好“越位”与“缺位”问题。防止“越位”,就是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在国务院有关规定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的约束下依法管理,不得随意扩大自由裁量权,要增强程序意识,严格程序,提高行政效率,高效便民,保证大型医用设备管理目标实现。避免“缺位”,就是要严格按照职能履行规划、审批和监管职责,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保证管理取得实效。

二是要坚持科学决策。大型医用设备管理涉及规划、配置、论证、使用等多个环节,必须坚持民主决策,坚持用制度保证科学决策。

坚持民主决策,就是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有关社会经济、群众健康需求、疾病谱等第一手材料,广泛听取各级卫生部门、医疗机构、企业、患者等多方意见,因地、因时科学制定配置规划,合理确定配置数量,最后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决定。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论证要严格按照配置审批程序,制定科学论证方案和评审标准,组织权威专家认真论证。未经集体讨论,任何个人不得做出决策,要坚决杜绝一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坚持用制度保证科学决策,就是要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逐步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提高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是要坚持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原则,也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工作坚持政务公开原则,不但是贯彻国务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落实部党组对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审批工作程序公正、环节透明、高效便民的基本条件。

四是要坚持严格监管。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离不开有效、有力的监管工作。监管是否到位、措施是否有力、责任是否落实直接影响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工作的效果。

要以病人为中心,把维护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大型医用设备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违规装备、装备质量不合格设备、聘用不具备资质人员操作和使用大型医用设备,损害群众利益的,要坚决查处,维护患者权益。

要采取综合治理,把建立健全多部门全过程联合监管机制作为加强监管的着力点。各级卫生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手段,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监管;要主动协调发展改革、财政、药监等部门,建立起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对大型医用设备实行从准入、规划、采购、配置到应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要推行行政问责,把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作为加强监管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对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的监管。要特别注意从制度上防止权力滥用和行政不作为,切实提高政府对大型医用设备监管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当前加强大型医用设备管理的重点工作。

合理配置与有效使用大型医用设备,是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控制卫生费用过快增长,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专人负责,采取更加有效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强化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当前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完成违规装备大型医用设备的清理工作,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针对个别医疗机构顶风违纪,擅自采购和装备射波刀、PET-CT等大型医用设备现象,今年上半年我们部署了大型医用设备违规采购和装备的排查工作,坚决遏止违规采购和装备设备现象。

大部分地区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排查,认真采取措施处理存在问题。通过清理排查,各地基本摸清了装备底数,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了心中有数。下一步各地要按照区别情况、保障质量、严格管理、重在规范的工作思路,尽快完成违规装备的处理,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对违规装备设备,可分四种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设备性能和影像质量均合格且相关技术人员具有上岗资质的,按规定发放临时配置证,逐步纳入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严格管理;设备质量不合格的,要坚决淘汰;设备质量虽然合格但技术人员不具备上岗资质、应用质量没有保证的,封存设备、暂停使用,待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取得上岗资质后再按要求纳入配置规划管理;2008年我部《关于浙江省温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违反规定配置伽玛刀有关问题的通报》印发后,仍然顶风违规装备的,要按通报要求,一律查封,停止使用。

2.抓紧编制2009-2011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

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制订了《2009-2011年全国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指导意见》,即将下发各地作为编制下一周期配置规划依据。各地要组织由大型医用设备相关专业专家、卫生经济和行政管理人员等组成的专门班子,认真分析本地区上一周期规划执行情况,按照总量控制、布局调整、严格准入、有效使用的原则,本着继续调整、优化区域布局,控制卫生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指导思想,统筹考虑当前主要矛盾和规划目标,科学地、实事求是地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3.继续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务求实效。

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思路,继续落实配置、价格、质控、监管和宣传等方面的措施,力求取得实效。要按照阶梯配置的原则,引导医疗机构选择适宜机型,控制盲目、过度配置高端设备;加快推进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价格。要贯彻执行配置许可与诊疗收费联动政策,没有配置许可的设备坚决不允许收费;要继续调整不合理的诊疗服务收费价格,减少配置与使用中经济利益驱动因素。要实行强制报废淘汰制度,加强设备应用质量综合评测,维护患者合法权益。要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装备的医疗机构要坚决查处,对管理不严的地区,要实行区域限批制度。要广泛宣传管理政策和审批情况,确保群众的知情权,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效果。

4.继续完善管理制度。

(1)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审批监督制约机制。近年来我部在大型医用设备管理政务公开以及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我们要求各地也要尽快完善各自的审批工作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所有配置规划和审批结果及时通过公告、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2)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建立专家监督评价机制。各地要在现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实行专家论证评审的基础上,建立专家全过程参与的咨询制度,在配置规划制订、阶梯配置机型选择、配置审批、应用质量控制和新设备准入等方面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促进科学决策,提高管理水平。要明确专家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规范专家行为。要对专家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评价,不能客观、公正、廉洁履行职责的,取消资格、清除专家队伍。违反法律法规的,要追究责任。

(3)积极研究完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要认真总结几年来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理顺从规划、采购、配置、应用、质控到监督的大型医用设备全程管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需要,逐步实现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加强大型医用设备管理,涉及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等方方面面,涉及各方利益的调整,困难很大,任务很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事业的发展,指导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工作,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卫生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利于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大型医用设备管理体系,突出重点,开拓进取,稳步前进,让大型医用设备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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